#育兒事務所#
朋友結婚6年,孩子都快5歲了,最近卻一直向我哭訴:自從有了孩子,婆媳關系以驚人的速度變得緊張起來,而最近兩周,更是以一周一吵的高頻率使全家的關系都變得緊張起來。
那麼,為什麼是有娃之後呢?1.接觸時間變長朋友工作不在婆家附近,反倒是離娘家近一點,剛結婚那會兒,婆婆公公就說了:“兩家生活習慣不一樣,你一下子很難适應,你看看,在哪裡更自在就在哪裡多呆呆。你們夫妻感情好是最主要的,不要為了急着适應這裡委屈自己。”
朋友娘家是農村大庭院,鄰裡之間關系很好。而婆家這裡是單門獨戶的公寓式,鄰裡之間都不說話,朋友自然在娘家呆得長一點。
有娃之後就不行了,都說:“孩子在哪,家就在哪。”孩子2歲之前都是朋友帶,朋友去哪,孩子在哪。2歲以後,因為除了朋友自己,其他人都在婆家附近,包括朋友老公,考慮到男孩子還是跟着爸爸多接觸才好,就把孩子放在公婆這裡,周一到周五由公婆帶,其實主要是公公在帶,因為婆婆沒退休。
朋友每周末回家時,孩子就由夫妻倆帶。
婆媳之間接觸多了,無論是生活理念還是工作考慮,各種不同步的情況暴露出來了,矛盾也就出來了。
2.當了媽媽,護犢子是天性朋友是個很随和的人,從來沒有跟别人起過矛盾。即使确實有難協調的事情,她也大都願意退一步,相互商商量量就把事情解決了。
可是,孩子不行,就像朋友自己說的:“以前就一個人,笑也一天,哭也一天,覺得沒什麼,隻要不觸及底線,真沒必要較真。但是,有了孩子就不一樣了,總是想把最好的都給孩子。可是,很多時候,婆婆總是越過邊界,把我排斥在外,連我給孩子買衣服都要過問的時候,心裡的火就會不自覺蹿起來。這還隻是生活方面,更多的還是孩子的教育培養,我在教育孩子,婆婆在一邊拆台,那種憤怒的感覺,真的不好。”
其實,這大概就是人們常說的母性,護犢子吧!
3.丈夫的協調工作沒做到位
有人說:如果婆媳之間出現了矛盾,隻要身為老公和兒子的那個人能明确維護媳婦兒,基本上,再大的矛盾都沒什麼機會變大。
可惜,朋友的老公在這方面實在做得不怎麼樣。
通常情況都是:婆媳倆出現矛盾,甚至出現争吵時,朋友老公要麼躲進房間裡面不吭聲,要麼躲出門去兩三天不回家,讓婆媳倆自己處理,實在躲不開了,就對我朋友說:“她再不對也是我媽,她沒壞心思,你少說兩句。”
而這句話就給了婆婆發作的理由,潛台詞就是:你看,你老公都不挺你,你自己更沒有跟我硬氣的基礎。
朋友明确告訴過老公:“我是孩子媽,我肚子上開一刀才生下這個孩子,無論如何,你都得挺我。要知道,如果不是因為你,我和婆婆之間沒有半毛錢關系。”
而她老公總是糊弄着就過去了,從來沒有正面回答過這個問題。
其實,綜合朋友家的情況,她與婆婆的矛盾主要就是在對待孩子方面,一個想要行駛作為媽媽的對孩子的主導權,而婆婆一直在争奪這個主導權。
說到底,就是婆婆沒有界限感,在孫子的育兒方面的越位。
那麼,應該怎麼處理呢?1.明确職責權限
朋友家最大的問題就是職責權限混亂的問題,婆婆想要掌控全局,包括全家人的飲食起居,也包括孩子。
朋友說過:婆婆非常霸道,孩子吃飯,她就坐在對面盯着,連孩子一口飯吃多少飯,吃多少菜都要管。
孩子穿衣服,一定要經過她同意,否則,就算給孩子穿好了衣服,婆婆也會強制要求換回來。
婆婆覺得孩子應該出去跑跑跳跳,即使朋友正在陪着孩子講故事,婆婆也會直接喊孩子走。
其他的,比如買衣服要什麼顔色什麼款式都得婆婆過目才行,否則,婆婆會一直念一直念,甚至直接把衣服拿回去換。
朋友不隻一次說:“我很多時候都覺得我不是孩子他媽,婆婆才是。”
在這裡明确職責權限變得尤為重要。如果不确定,孩子不知道他是誰的孩子,孩子媽媽也變得尴尬。
2.争取同盟
在這個家庭裡,朋友的處境很尴尬:該争取的權利争取不過來,該出面的人不出面,不該操心的人全權把控。
在婆婆眼裡,自己兒子就是個什麼都不會還脾氣暴躁的孩子。所以,兒子不管孫子,不管家,一不小心生氣怼她,都是正常的。甚至于,孫子整夜高燒,兒子不聞不問,老兩口守着孩子落淚,都是正常的。
在朋友眼裡,老公是要和她相互扶持一輩子的人,是兒子的爸爸,不存在不管孩子不管家還理所當然這回事。
于是,每當婆媳矛盾出現時,矛頭第一時間指向朋友。
在這種情況下,朋友争取老公的支持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婆婆認為兒子隻管自己很正常,而兒媳不管孩子就是大錯特錯;帶孩子是給兒媳帶的,跟兒子沒有一點關系。
因此,朋友如果把老公争取過來,讓老公去跟婆婆交涉,比如能夠直接表明:“孩子是我們的孩子,我們在的時候,孩子由我們說了算,您享清福就好了。”
如果能得到這樣的支持,應該可以解決大部分都問題了。
3.分開住
為什麼國外很少聽到婆媳矛盾這話,國内遍地都是。很多人說:這是因為理念不同。
國外認為:結婚就是男方出來一個人,女方出來一個人,這兩個人脫離舊的家庭,組成新的家庭。
國内認為:結婚就是女方脫離原本的家庭,融入到男方的大家庭。
且不說,在過去的二十多年時間裡,女方的生活習慣和男方不一樣。就是男方家庭本身,對女方這樣一個外來者也存在諸多不習慣。
在這樣的不習慣中,摩擦本就不可避免。如果再加上一個争奪主導的原因,那隻會使事情變得更糟糕。
因為,對婆婆來說:那個家本就是她的,她才是女主人,理應由她說了算。對兒媳來說:孩子是她的孩子,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自然不會讓步。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分開住。讓小家庭從大家庭裡脫離出去,讓孩子媽媽成為自己家庭的主人。這樣,各自不妨礙,也不會因為生活瑣事争吵,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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