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六七十年,從高祖劉邦建立漢朝到“文景之治”,可以說是秦向漢的過渡時期。“秦為何二世而亡”?除了二世昏庸,奸臣趙高專權,過重的徭役賦稅極度剝削百姓,最重要的莫過于秦代對法治的濫用,即所謂的“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漢初的曆代帝王将相,吸取秦亡教訓的同時,主張清靜無為的“黃老學說”得到了大力提倡,此主流思想如魚得水獨領風騷以緻成為漢初時期國家的官方哲學,這是為何?這就要看看和它同一時期的曆史趨勢——“漢承秦制”。
如果說“漢承秦制”之體系是領兵打仗的将軍,那黃老學說就是将軍身邊的軍師。所以今天,一勺就具體分析黃老學說是如何輔助漢初時期的“漢承秦制”!
先來了解什麼是黃老學說:黃老學說是道家的主要流派,興起于戰國時期。這一流派的學者尊傳說中的黃帝和老子為創始人,故稱為“黃老學派”,其主流思想,則被稱為“黃老學說”。黃老學說的特點就是兼容并包,以道、法為主的同時,又兼采陰陽家、儒家、墨家、名家的思想。主張君主治國“無為而治”、“省苛事,薄賦斂,毋奪民時”、”事逾煩,天下逾亂;法逾滋,而奸逾熾“等等。
在漢初朝野上下那種鋒镝餘生、勞極思息的狀态下黃老學說無疑是給君臣打了一注強心劑。高祖、惠帝、呂後、張良、蕭何、曹參、陳平等人無一不是黃老學說的信奉者。
在曆經秦朝暴政和楚漢戰争之後,無論是社會現狀還是人心所向,都急需休養生息,漢初實行的“無為而治”,雖然與秦朝時期的嚴刑苛政幾乎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但是它的實質依舊是“法治”。所謂的清靜無為,隻不過是糾正了秦朝對法治的濫用,而法治的立場終究還是嚴守不失。畢竟道和法,本就是一家。高祖劉邦在攻入關中時就有過這樣的表态:“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史記·高祖本紀》)
因此,對漢初“無為而治”更為深刻的理解,應該是“其無為者,以欲‘無不為’也”。也就是說,所謂無為,就是希望更有為之或者更能為之。秦朝這個燙手的“山芋”,接手過來本就不容易,為了不至于“吃虧”,于是既要“漢承秦制”,還必須以黃老學說在一旁潤色,方可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以鞏固統治。
一、輕徭薄稅
社會秩序方面,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連年的戰争導緻漢初社會生産力嚴重破壞,百廢待興到何種程度?《漢書·食貨志》中記載:“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車“。人民流離失所,饑寒交迫,天子或者将相上班幾乎要步行而去,可見此時輕徭薄稅顯得如此至關重要了。高祖劉邦為了增減賦稅,約法省禁,于是規定田租十五而稅一(秦朝田租是三分之二,夠狠)。景帝時期,兵役、徭役的年齡推遲到二十歲(秦朝是十七歲),不輕易對周邊少數民用兵,盡力維持相安的關系,以免煩擾百姓。
二、三公九卿制
在國家政府機構方面,漢初承襲了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度,皇帝雖然是權力的核心掌握者和最終的裁決者,但不得不依靠這個政府的首腦機構來維持國家機器的日常運轉。在朝廷的中央行政機構中,設有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稱為”三公“。而”三公“之下,又設有”九卿“,即太常、郎中令、衛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栗内史和少府。
在黃老學說”君逸臣勞“的思想和吸取秦始皇為了高度集權而”事必躬親“批奏折導緻累出病而死的教訓下,漢初的三公九卿在任人這方面,大部分都是跟随劉邦打天下的元老級别人物,能把後背交給這些忠臣,鞏固皇權的同時,還拔掉了”事逾煩,天下逾亂“的禍根。
三、郡縣制與封建制并行
漢初實行郡縣制與封建制并存的混合式政體後,雖然大漢王朝一時由朝廷、地方的郡縣和各諸侯王國三大部分組成,但是一勺可以肯定地說,劉邦并沒有倒行逆施,他的這個”戰略“正是黃老學說“其無為者,以欲‘無不為’也”精髓的正确實踐。
殊不知,周王朝跌落”神壇“始于春秋時期,而追其根源實則是封建制,諸侯國的強大後便不再聽從周王室的調遣。而秦國統一六國後雖然創造了一個神話,但是為了獨攬大權,推行單一的郡縣制,結果陳勝吳廣揮臂一震,六國貴族立即紛紛響應成燎原之勢,事實證明,滅秦指日可待。
據史書記載,漢初時全國約有五十四個郡,但是隻有雲中、南陽、隴西、上黨、巴、蜀、漢中等十五個郡是中央政府能夠直接管轄的,也就是說其他的三十九個郡,都已經裂土分封掌握在各個異姓諸侯王國手中。劉邦這一手類似于”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做法,說不心痛那是不可能的,異姓王名為漢臣,實為獨立的王國。但是劉邦後來用行動說明,他是怎麼一步一步從“無為者”到“無不為”的華麗轉身。
當劉邦坐穩江山之後,以”懲戒亡秦孤立之敗,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餘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為由,七年時間裡,一方面先後消滅了燕王臧荼、楚王韓信、趙王張敖、代相國陽夏侯陳豨、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另一方面又大封劉氏子弟,加強中央集權,殺白馬盟誓說,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郡縣制與封建制并行,可以說是黃老學說與“漢承秦制”的完美融合。畢竟無論是郡縣制還是封建制,漢初各種勢力并存的狀态下是不能單一選擇任何一種體制,否則無異于倒行逆施。而黃老學說兼容并包的特點和無為思想,給予了大漢王朝緩沖的機會,即到底哪種體制更适合國家發展。
結語:漢初的“漢承秦制”幾十年,在黃老學說“無為而治”的主流思想覆蓋下,大漢王朝與民休息,輕徭薄稅,寬刑簡政,開創了中國曆史上的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直到漢武帝時期,國家政權高度集中,内患警報解除,國家蒸蒸日上,但此時的黃老學說也已經不符合時代情形,消歇沉寂實為必然。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與時俱進才是硬道理!秦朝的法律沒有及時轉變風格統一後依舊實行嚴刑酷吏,滅亡終是可期。而黃老學說在輔助漢朝走過由秦向漢的過渡時期後“功成身退”,實為變通也!
參考文獻:《史記·高祖本紀》、《漢書·食貨志》、《老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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