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粉兒們
水是生命之源
自2015年12月15日起
在西安市城區正式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
所謂階梯式水價,就是将水價分為不同的階梯,在不同的定額範圍内,執行不同的價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額之内,采用基準水價,如果使用的水超過基本定額,則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階梯的水價标準收費。
”
階梯式水價可以分為增階梯和降階梯式水價兩種——
增階梯式水價指随着用水量的增多,水價越高;
降階梯式水價則相反,使用水量越大,水價越低。
在我國,通常所說的階梯式水價是指增階梯式水價,以限制用戶用水量,減少水資源使用量。階梯水價可以設置多個階梯,但一般以三個階梯為常見。
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實施範圍
1.居民用水範圍包括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非居民用戶中的福利院、養老院、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和各類學校、幼兒園用水;
2.階梯水價實施範圍為我市城區所有一戶一表、戶外計量的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産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産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
階梯水量
年用水量:
第一階梯162m3以内(含);
第二階梯年用水量162~275m3(含);
第三階梯年用水量275m3以上。
人口基數為每戶4人,每增加1人,可申請在各階梯年度水量基礎上增加36m3,每戶人口數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認定,認定的人口數有效期為2年。
階梯水價
● 第一階梯終端水價3.80元/m3
● 第二階梯終端水價4.65元/m3
● 第三階梯終端水價7.18元/m3
階梯水價以年為計量結算周期。
不執行階梯水價的非居民用戶
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福利院、養老院、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和各類學校、幼兒園不實行階梯水價,水價标準在第一階梯終端水價3.80元/m3基礎上加價0.10元/m3。
改革居民用水計價方式
實行用戶終端水價
(一)統一我市城區住宅小區二次供水運行費标準為0.50元/m3,并納入居民水價構成,實行用戶終端水價。
居民水價構成為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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