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 實習生 陳培 記者 王帆
杭州網訊都說“教育是無價的投資”,如果你現在正在大城市打拼,想趁年輕多投資自己,你願意花多少錢呢?杭州的張女士就是一位“舍得”投資自己的年輕人,可是她卻向記者反映,如今,不但知識沒學到,而且3萬多學費幾乎全部打了水漂,是花錢學知識還是花錢買教訓?
說好的外教卻換成中教,退個課要等半年多,這課還能愉快地上嗎?
2018年6月,杭州市民張女士在拱墅區豐元國際大廈英孚教育英語培訓機構(全稱“英域成教育培訓(杭州)有限公司”,簡稱“杭州中心”)報了為期2年的英語培訓課程,共交費35000元。
半個月後,張女士接到通知去上課時卻傻眼了,“明明說好的全程外教,怎麼才第一節課就變成中教了呢?”張女士表示,3萬多元不是一筆小數目,當初選擇這裡,就是看中了對方承諾的“全程外教教學”。
課後,她向機構提出退課,工作人員一開始表示不能退課,經過多次溝通,直到今年2月,培訓機構方才答應退課,而此時距張女士第一次提出退款已經過去半年多。
那麼隻上了一節課,要扣多少錢?杭州中心給出的回答是,總費用的三分之二,也就是2萬元左右,并表示這是按合同規定操作的。“一節課也就30分鐘,我不明白自己是占用了他們多少資源,一節課要扣我2萬!”張女士更加惱火了。
培訓機構說法前後不一,消費者取證是關鍵
張女士越想越覺得委屈,咨詢律師後發現,原來當初簽的合同存在問題,律師建議可以直接起訴對方,要求全額退款。張女士的代理律師表示,起訴理由之一是杭州中心通過全程外教的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簽約。
報名前,張女士與銷售人員關于提供外教教學的對話(張女士供圖)
針對張女士律師給出的起訴理由,記者來到了杭州中心進行核實,機構校長以将有專門的公關部回複為由,拒絕了采訪。當晚,英孚教育公關部門電話回複表示,不存在私換中教問題,“簽合同前,我們都講得很清楚,是否提供全程外教要根據學員的等級來定,可能張女士誤解了銷售人員的意思。”
對于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記者咨詢了浙江宏昊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朱博夫,他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确規定,對于這種預付款的行為,商家應當按照承諾提供相應的服務,這裡的承諾包括口頭承諾,所以,張女士如果能舉證證明商家确實承諾過全程外教教學,可以要求解除合約,追回退款。
另外,從《合同法》角度來看,商家通過虛假承諾,導緻消費者産生誤解、簽訂合同的行為,屬于欺詐行為。目前,問題的關鍵是看張女士是否能夠提供相應的證據。
合同内容模糊,疑似“霸王條款”,律師提醒:簽約需謹慎
張女士告訴記者,合同裡沒有明确收費明細,“一節課到底收多少錢都沒有說清楚”,記者仔細查看張女士的合同後,确實沒有找到任何有關課程收費的信息。在“培訓服務”一欄中寫着“EF有責任向學員提供約定培訓課程或服務”,但是對于約定的培訓課程或服務具體指什麼沒有明确規定。
張女士與杭州中心簽訂的合同(張女士供圖)
此外,記者發現根據張女士提供的合同,學員提出退課後,扣費應從申請之日算起,但張女士表示,自己在聽完第一節課後就當即提出了退課請求,如今,卻被告知要扣除近2萬元學費。另外,合同規定7天内全額退款,可是第一次接到上課通知已經是半個月之後。
雙方合同中關于退款的規定(張女士供圖)
退費标準明細(張女士供圖)
對此,朱博夫表示,“目前來看,張女士顯然很吃虧”,張女士可以将拖延上課及退費時間等情況告知法院,由法院來認定是否合理。此外,就退課扣費标準本身是否合理問題,朱博夫表示,從法律角度将,合同是當初雙方約定好了才簽訂的,這說明張女士也認可了這一扣費标準。且目前各培訓機構退費标準不一,是否在合理範圍需要法院綜合雙方實際情況來判定,所以,消費者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謹慎對待。
目前,張女士表示不接受對方的扣款方案,庭前調解無效,根據法院建議,雙方将直接開庭公審。
對于消費者在培訓機構進行預付款消費該如何避免糾紛,朱博夫也給出了幾點建議:
1、在簽訂合約之前,仔細考察培訓機構資質,提高辨别優劣的能力。
2、注意留存證據,對于商家的口頭承諾,尤其要保留錄音、宣傳手冊等材料,口頭承諾是商家一貫的宣傳手段,消費者不可輕信。
3、避免風險,盡量選擇短期報班,分期付款,以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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