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主要包括幾個方面,分别是子女撫養、财産分割、債權債務處理、其他等。離婚協議最重要的是要詳細明确,讓雙方離婚離得幹淨徹底。【注:本文所寫條款隻具有參考價值,詳情請咨詢律師】
一、有關子女撫養的約定
常見的參考模闆為“兒子/女兒某某某由男方/女方某某撫養,随同男方/女方某某生活。男方/女方每月需支付撫養費X元,直至孩子十八周歲。男方/女方應于每月1日之前将本月的撫養費彙款到……在不影響兒子/女兒正常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女方可随時探望兒子/女兒(或另行約定)”。
先要約定孩子撫養權歸誰,可以是歸一方或者雙方共同撫養。其次要約定撫養費,一定要明确具體數額、支付時間和方式,同時最好還要約定清楚教育費、醫療費、保險費等等。最後還要寫清楚探望權的行使方式,最好精确到什麼時間點男方能接走孩子,幾點應該送回這種程度,秦嘉澤律師團隊接觸的當事人中,就有夫妻住在同一小區,男方總是在小區門口搶着帶孩子回家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下一份具體明确的離婚協議可以打消對方離婚後很多念頭。
二、财産分割
财産分割的協議條款都要根據财産的類型不同具體确定,比如房産需要寫“位于xx地房産證号為xx的房産以及房屋内所有家具、裝修、設施等歸男方/女方一人所有”。這是最常見的财産類型,曾經就有人在離婚時協議裡隻表明房産本身歸一方所有,另一方離完婚覺得自己太虧了,于是就房屋内的家具、裝修價值等又提起訴訟,要求進行分割。再比如,秦嘉澤律師團隊曾經遇到過這樣一個情況,房屋在男方名下,離婚時隻寫了“位于xx地的房屋歸女方所有”,其他的内容均未提及,這就導緻離婚後女方要求男方過戶都很難被支持,因為離婚協議沒有約定具體期限。所以關于财産一定要盡可能寫得細緻。
三、債權債務處理
離婚時債權債務一般都是寫“各自名下歸各自所有”。債權指的是比如,男方婚内從公司離職還在打官司,法院有可能判公司給他30萬補償,那麼按照法律規定這就是男方對外的債權,比較常見的還要婚内男方獨自借給自己朋友的錢。債務比較好理解這裡就不多贅述,關于婚内債務的處理可以參見我們之前的文章。
四、其他處理
這主要包括離婚時一方可以給另一方精神補償和日後的生活補助,也包括對方應該在離婚後立即将戶口遷出或者暫放在原地的約定,也可以是約定各個條款項下的違約金督促對方履行。
離婚協議的大概内容就是上述的幾個部分,具體協議的書寫要根據個人需要、個人婚姻财産情況具體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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