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計發月數,是在計算個人養老金待遇時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同等條件下,養老金計發月數越長,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越低。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計發月數規定,還是根據國家2005年發布的關于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來實施的,其中,50歲退休對應的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95個月,55歲退休對應的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70個月,60歲退休對應的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39個月,等等。
為什麼要這麼定?主要是根據當時的預期人口壽命等來制定的,比如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39個月,意味着到71歲左右就可以全部領取完。
現在已經過去了17年,養老金也上漲了17年,在人均養老金水平今非昔比,人均壽命逐漸增長、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的背景下,養老金計發月數也面臨着調整的窗口期。
事實上,根據人社部發布的社會保障事業十四五規劃,提出要完善養老金計發月數,如果延遲退休落地的話,随着退休年齡的推遲,養老金計發月數也會有所調整。
我們知道,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除以養老金計發月數。
假如一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為6萬元,60歲退休,在養老金計發月數為139個月的情況下,個人賬戶養老金為6萬元/139=431.6元。
如果變為65歲退休,養老金計發月數也調為101個月,那麼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6萬元/101=594元,相差了162元左右。
其實,這也很好理解,因為退休年齡晚的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相對領取得多一些,這也是比較公平的。
最後,如果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時間,超過了養老金計發月數,還能領取到個人賬戶養老金嗎?
答案是可以的,這點不用擔心。因為養老金是終身領取的,在個人領取完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裡的錢以後,仍然擁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隻不過這部分錢是由社保基金來支付的。
綜上所述,養老金計發月數已經有17年沒有調整過了,随着人均壽命的增加,人口老齡化趨于嚴重的情況下,包括養老金計發月數、退休年齡等在内的現行政策,都将會有所調整,而養老金計發月數的調整等等,也會影響到個人的養老金待遇,同等條件下,養老金計發月數越短,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越高。,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