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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十則常考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9 23:19:48

論語十則常考(論語衛靈公篇三)1

【原文】

15.3 子曰:“賜也,女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①?''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②。”

【注釋】

①識(zhì).通“志'',記住。

②一以貫之:即以忠恕之道貫穿着它。參見《裡仁第四》第十五章

【翻譯】

孔子對子貢說:“賜呀,你以為我是多多地學習并能牢記所學知識的人嗎?”子貢回答說:“是的,難道不是這樣嗎?”孔子說:“不是的,我是用一個基本觀念把它們貫穿起來。”

【解讀】

一以貫之

孔子在這裡講的是學習的原則與方法的問題,他說自己之所以學問淵博,不是因為自己埋頭苦讀或是記性好,而是因為自己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不管學習什麼,都可以用這套萬法,因而效率也随着提高了,就能在短時間内掌握更多的知識了。孔子講的固然是學習方面的事,但是,道理是相的,放在做事情上一樣适用。所以,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能一味地使蠻力,而是要講究方式方法。如果不講萬法,不僅效率不高,還有可能降低成功的概率;如果講究方式萬法,往往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古人就通曉了掌握萬法的重要跬,老子曾說過一句話,“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句話說的是教給别人知識,不如把學習知識的方法教給他。道理很容易理解,對釣魚者而言,魚是目的,釣是手段。一條魚固然能解決一餐之饑,卻不能永遠解決吃飯問題。如果想永遠都能吃到魚,就要掌握釣魚的方法,想吃魚的時候自己去釣就可以了。既不必麻煩别人,也可解果腹之憂。同樣的道理,對求學的人來說,獲得知識是目的,學習是手段,交給别人具體的知識,不如交給他學習的方法。因為老師不可能随時都在你身邊,等着回答你的提問,如果你自己掌握了學習的萬法,那就不發愁了,你可以随時汲取知識。而你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汲取知識,是因為你獲得了自學的能力,你掌握了學習的萬式與萬法。做事情也是這樣。

孔子所說的“多學而識之”,也就是擁有“博聞強識''的能力,這種人記性很好,能把所接觸到的知識快速地記憶下來。記性好,當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能力,但是單靠死記硬背,迫使自己記憶大量的知識,是不科學的,而且效率也不高。如果你隻會死記硬背,你的記性冉好,大腦的容量也是有限的,隻能記住有限的知識,因而你接觸到的知識冉多,能通過記憶儲存在大腦中的也是少數。如果我們掌握了學習的方法,就能做到觸類旁通。舉個例子來說明,比如隻要識字,隻要懂得基本的句法,那你就不僅僅能讀懂現代文,還能讀懂古代文,包括外國作品也能讀懂。這是因為,識字、懂得基本句法,正是閱讀所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你掌握了這些能力,就等于掌握了閱讀的方法,隻要你掌握了方法,就像是拿到了串銅錢的繩子,可以很輕松地把所有的銅錢一下子提起來一樣,輕松地解決各種問題。我們所說的學習方法,是指認識一理解一運用這一系列步驟,如果你掌握了這種學習萬法,那麼在學習任何知識時都會取得事半功倍的。

孔子說的是學習,但是道理放到做事情上一樣适用。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原則,隻要抓住最基本的原則,那麼任何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不僅不會出錯,還會提高辦事效率。比如處理糾紛應該堅持的原則就是講道理,不管遇到什麼問題,隻要根據不同的事情,把道理講通,問題就能得到解決。不講究原則與方法,不僅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還會把事情搞得一團糟。

原則與方法是很重要的問題,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應該先掌握原則與方法,然後遵照原則與萬法行事,這是提高辦事效率、走向成功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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