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近一周時間裡,24歲不幸遇難的翼裝女孩安安被推到了輿論風口。都說死者為大,但事件剛出的時候,網上的惡評不堪入目,各種類似“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冷嘲熱諷,令常爸扼腕歎息:這人類最基礎的同情心和同理心都到哪兒去了!
常爸始終認為,對别人無礙旁人的個人喜好和生活方式,我們無權指手畫腳,更不能用惡毒的語言去評價甚至嘲笑。況且白發人送黑發人,已經是人生最大的悲痛,我無法去想象她父母那撕心裂肺的悲痛……所以當時常爸并不想談論此事,隻希望安安,能靜靜地離去,她的家人也能盡快從悲痛中走出來。
但是最近幾天,随着這件事關注度越來越高,我開始發現輿論好像被衆多媒體帶向了另一個極端:
“她之所以墜落,是因為她飛過”
“本是天上絕色,屬于星辰大海,又何必惋惜你沒看夠人間煙火,江湖山河。”
“作為螞蟻,你當然無法理解雄鷹渴望藍天的夢想”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到一生所熱愛的,盡管以生命作為代價,為自己而活也是生命的一種意義”
“為勇氣緻敬”
大家紛紛贊頌這個女孩的“勇敢”、“活出自我”、“生命雖然短暫但足夠絢爛”、“選擇了就不後悔”……還有很多媒體大衆也都在引用安安自己在社交媒體上曾說過的一句話:
“誰規定一定要腳踏實地?我的生活應該是星辰大海。”
作為一個上有老,下有小,不敢生病不敢死的中年男人,常爸不理解也不敢效仿她的行為,但我尊重她對夢想、對冒險的追求。她完成了一樁樁我們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的事,生活的确很絢爛多彩。但慘痛的意外和死亡被描述得如此浪漫而壯烈,女孩也被拔高成了“活出真我”的後浪代表,這樣的聲音讓我非常擔心。
在常爸看來,美化悲劇,等同于蔑視悲劇,何談從中獲得一些真正有用的警示?惡意的評論當然不對,但過分拔高的贊譽,把她塑造成一個活出自我的勇敢形象同樣絕不可取,這相當于給了思想還不成熟,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一個非常錯誤的示範。
作為一個6歲孩子的父親,我不希望小小常在這樣一個年輕的生命以如此方式逝去,周圍人還在盲目鼓吹“去吧!勇敢地追求你的夢想吧!”“生命雖然短暫但足夠絢爛又何妨”的環境中長大。
所以,在這個熱點已經過去的時候,我還是想寫寫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希望大家心平氣和地看,有相同的或不同的意見,歡迎留言表達。
簡而言之,我認為安安的意外離世是個悲劇,并不是一件值得歌頌的事,也不覺得這和“活出自我”有什麼關系。
生命從不因短暫而更顯絢爛
從失蹤被報導至今,可能大家對年輕的安安一系列極限運動的經曆已經了如指掌了:
18歲開始玩單闆滑雪,在崇禮獨自住了半年;
19歲巴厘島學水肺潛水,獲得了OW&AOW潛水證;
20歲學自由潛和沖浪;
21歲學風洞和跳傘,完成了200次獨立跳傘;
22歲學翼裝飛行,在迪拜完成500跳記錄。
就拿翼裝飛行來說吧,安安接觸翼裝飛行是在2年前,迄今放眼整個全世界,從事這項運動的也不過區區500人。
95後,年輕漂亮,履曆非凡,富有冒險和挑戰精神,是“後浪”的傑出代表,也是很多人羨慕的對象和心目中極限運動的“大神”。
安安在微博上記錄自己的翼裝飛行經曆
這讓很多人感歎:“她的人生何其精彩。”
熱愛不是錯,但既然選擇了極限運動,就應該知道,不管有多麼熟練,對人類來說它始終是個極限,且極限運動一般隻有兩種結局——要麼成功,要麼結局很糟糕。不論是父母還是本人,都應該對自己和這項運動有充分的認知和預期。
國内翼裝飛行第一人,專業運動員張樹鵬曾這樣介紹該運動:
“翼裝飛行其實是沒有動力的,需要在飛機上或懸崖這樣的高處,張開雙臂一躍而下,向下俯沖的時候,速度特别快,短短幾秒鐘時速便可達200公裡/小時,這時空氣會充入翼裝飛行服,人通過調整自己的身體姿态來控制方向和速度。”
在所有的極限運動裡,翼裝飛行的難度也是相當高的。這樣的運動根本不容許犯錯,在如此高度和速度下,任何細微的判斷失誤和調整失态(不到位或過度)都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這之前,安安拿到了美國跳傘協會(USPA)的C證(ABCD四個等級代表能力由低到高),考證可能說明可以完成所有動作,但不一定表示就能處理好各種突發的特殊情況;
即使在迪拜成功跳了500次,但這樣的經驗在天門山面前,也完全是微不足道的。
迪拜的天氣很好,幾乎沒有大霧遮擋視線,沙漠地形平坦、視野開闊。
而天門山的安全系數和地貌情況,和迪拜完全相反——地勢複雜、氣流不穩、雲霧缭繞、天氣變化多端,稍有不慎,就會錯失良機,導緻來不及開傘。
迪拜的成功經驗,增強了安安的信心。可她忽略了一點:即使你飛過1000次,也不能保證在1001次不出問題,隻能說之前再多的順利經曆并沒有涵蓋非常危險的情況。
在發現安安偏離飛行路線後,跟拍的攝影師揮手示意安安打開降落傘
甚至安安在迪拜的500跳記錄,在圈内高手來看,可能也不值一提。
根據《新京報》的報道,國内能夠完成天門山低空翼裝飛行的不超過5個人,負責給安安拍攝的攝影師(專業教練)有2000次以上的翼裝跳傘經曆,還僅僅屬于翼裝飛行運動員的第二梯隊,更何況是利用業餘時間、隻在迪拜練習過500次的安安?
安安以非正常速度急速下墜,很快成了鏡頭裡的一個小白點,看得人揪心
而安安在資曆尚淺的情況下選擇駕馭天門山這樣的難度,也是因為被北京某文化公司選中拍攝“中國玩極限運動的女性”的紀錄片,在以炒作、尋求眼球經濟為目标的商業公司眼裡,安安無疑是最好的人選。
漂亮、年輕、女大學生、綜合極限運動愛好者,任何一項标簽都足以在網絡上引起轟動效應,安安本身附帶的極大的話題性,可以有充足理由讓這家商業公司放棄選擇專業性和安全性更高的人。
這無疑是對安安的捧殺,讓她喪失了對自己清醒的認知、能力的評估,抱着或許是僥幸或許是“我可以”的錯覺,這一飛甚至疏忽到沒有帶GPS和任何通訊設備,最後一着不慎,香消玉殒。
任何一項運動,要從入門到專業,必得需要一個長時間、多次訓練、反複研究總結的過程,極限運動資深玩家李良東說:“類似翼裝飛行這樣的項目需要膽量是事實,但同時也需要科學的分析與判斷,對于空氣動力學、地理環境、地質環境的研究都是必要的。”
天門山被稱為中國翼裝飛行的“聖地”,但挑戰難度也非常高,2013、2017年先後兩位國際大神在此遇難
在奧斯卡最佳紀錄片《Free Solo》(徒手攀岩)中,主人公Alex也是個極限運動愛好者,他徒手爬上了900多米的被稱為“攀岩宇宙中心”的伊爾酋長岩,成為第一個成功徒手攀岩伊爾酋長岩的人。
近乎90度的垂直攀爬,一般人看着就害怕
Alex是如何對待這項看起來很“作死”的運動的?從2008年到2017年的9年時間裡,僅僅是為了确定路線,他一共爬了40多次,每一個落腳點在哪、下手點在哪、每個位置該用什麼動作,他都安排得清清楚楚,反複規劃,牢記于心。岩石裡可能幹擾到他的碎石,他也會事先用刷子清理掉。如果算上嘗試的次數,他已經進行了1000多次。
國内翼裝飛行第一人張樹鵬曾經說過:沒有危險的運動,隻有危險的人。
做任何事情,尤其是和死神過招的極限運動,不是依靠勇氣就足夠的,更需要有認真嚴謹的、對生命負責的态度。
這就是為什麼我對網上類似“敬佩她的勇氣”、“為自己而活才最精彩”、“體驗過如此刺激快感,這輩子值了”這樣的言論會如此反感。
在自己徒有熱愛實則專業性不夠,和外界慫恿捧殺的夾擊下,低估了巨大的、自己可能根本無力承擔的風險,為此付出的代價未免太過沉痛。
并且,網友又怎知她在生命最後幾秒沒有恐慌和後悔?
玩極限運動,就是活出自我嗎?
這件事發生以後,我也在思考:如果小小常在上大學時問我是否願意花錢支持他玩這種極限運動,我會怎麼回答呢?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不支持!
你要活出自我,我絕對舉雙手雙腳贊成!但麻煩你先實現經濟獨立,再用你自己掙的錢去活出自我。因為我認為,一個人隻有經濟獨立了,經過了社會的曆練,才具有相對準确評估風險的能力,才能真正為自己負責,真正“活出自我”。
作為一個前金融界從業人士,我在分析很多問題的時候,都會從“成本”和“收益”對比的角度去分析。
極限運動的收益是什麼?是腎上腺素飙升的,那一小會兒的快感,是挑戰生理和心理極限的刺激感和爽感。對大多數人來說,談不上什麼可能會打破記錄、成為xx運動的第一人這種社會意義,因為對于絕大多數玩極限的人來說,遠達不到專業運動員、能為國争光的地步。所以,這個收益更多的是“自己爽”。
Q:那麼成本是什麼?
A:是巨額金錢 生命危險 老父親老母親沒日沒夜的提心吊膽。
玩極限運動,說到底還是有錢人的運動,有人網傳了一份安安極限項目所需要的費用,我們就看跳傘這一項:200次獨立跳傘,每次300美元,迪拜跳傘600美元/次,加上教練費,飛機費用,裝備,住宿,100萬元起。
說實話,絕對是一筆巨大的開銷。
而生命危險,就更不用說了,十幾、二十出頭的孩子,我不認為他能具備理智、清醒的自我認知和足夠的成熟度,能充分評估這項運動可能帶來的生命風險。
雖然不少人把極限運動和年輕人的活出自我、具有獨立精神劃上等号,但我不這麼看,我始終不能免俗地認為:獨立的第一步,是經濟獨立,活出自我的前提,首先是一個人有安身立命的本事。
最後,父母沒日沒夜的擔心,難道就不是一個巨大的成本嗎?我想告訴小小常的是,你就生在了我們這樣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裡,我最大的期望就是你一輩子平平安安。你老爸我雖然受過東西方多年的現代高等教育,但是在“孝”這件事上,卻傳統得很: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在你想要參與各種危險系數極高的運動、活得轟轟烈烈驚心動魄時,拜托先考慮一下你老父親我的心髒能否承受得起……
對于那些認為不要拿父母來綁架和妨礙他們“做自己”的人,我想先說一句:活出你的自我,先從别用父母的錢開始。
活出自我的方式很多,人生中處處是挑戰,通過戰勝困難獲得成就感的方式也很多,我極不贊同把極限項目這種富人遊戲,和“做自己”畫上絕對等号。
如果将來孩子能自己賺錢了,願意每年拿出自己掙的幾十萬、上百萬來玩極限運動,我一句反對的話都不會說。
因為我覺得有能力掙得百萬年薪的時候,他那時候應該已經具備足夠的風險評估能力了,能為自己負責了,更何況,他自己掙的錢,他有支配的權利,我反對也沒用,何苦多嘴?
但如果他想拿我的錢去玩極限運動,我堅決不會支持這項在我看來成本收益極不對稱的項目。說句大白話:想拿你老父親我辛苦一年的錢去換你幾分鐘腎上腺素飙升的快感,然後還自己擔驚受怕,夜不能寐,門都沒有!
總而言之,熱愛極限運動沒有錯,喜歡冒險也沒有錯,但它就是一項運動,一項需要練習、需要經驗、需要和運動員一樣枯燥重複的訓練的運動,僅此而已。你可以說對玩極限運動的人來說,人生很精彩,活着有意義,但是不要過分拔高、給它賦予太多的看起來“很酷”的價值,并在公共平台上大肆宣傳,這樣會給當代的年輕人嚴重扭曲的誤導。
畢竟,對很多人來說,相比起讓孩子體驗偶爾腎上腺素飙升的極感,老父親老母親們更希望他們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度過此生。
最後,祝安安一路走好,希望她的家人能節哀順變。我無法想象安安的家人那種撕心裂肺的痛,同時知道再多安慰的話也是枉然。寫這篇文章,不是想再揭開傷疤,而是希望媒體不要再把這個悲劇往“活出自我”、“有勇氣”的節奏上帶了,别讓更多的老父親老母親去體驗這種撕心裂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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