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儀通常有着車自動開機、開鑰匙一擋自動開機和24小時全天候錄像三種接法,尤其是24小時錄像的行車記錄儀就是以損害蓄電池壽命為代價了,每天都開車的還好,如果某次停車忘記關閉行車記錄儀又隔了幾天才動車就可能出問題了,筆者親自經曆,即便有行車記錄儀有“低壓保護”,隻要2-3天不開車,行車記錄儀就會把電池電量降低到打火無力、甚至電量耗光,造成蓄電池不可逆轉的傷害,不得不換新的蓄電池。
拔出車鑰匙,車輛各種模塊就會進入休眠狀态,此時可以利用讀數表讀出準确的靜态放電量,打個比方一輛車安裝了24小時全天候錄像行車記錄儀,車輛搭配的蓄電池是65Ah,休眠狀态放電量是335mA,65Ah/335mA≈194h,194小時大約是8天,也就是說這輛車靜置8天蓄電池就完全沒電了。但通常情況電瓶電量下降三分一就級有可能打不着車,這也認證了筆者之前2-3天沒開車就打不着車了的事實(筆者的車開啟了24小時行車記錄儀監控)。
筆者也曾接到朋友的電話,問為什麼他的發現4在車庫放了一個多月就打不着車了,筆者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電瓶沒電了,隻好叫另一台車過來“搭鐵”,車輛正常啟動。那麼,如果車輛沒有安裝任何設備,那車輛可以靜置多少天還可以打火呢?咱不妨也來算一算,一般車輛休眠耗電50mA以内就屬于正常(包括自放電),按照這個最低标準計算,普通車型常見蓄電池容量在50Ah-70Ah不等,發現4的蓄電池容量是90Ah,90Ah/50mA≈1800h≈75天,一個多月蓄電池虧電近半,車輛能啟動才怪呢。
不開車,蓄電池能放置多久?當然,我們不能忘了蓄電池帶有自放電的特性,如果電池蓄電池存放時間過長,或者車輛停放長時間不開,最好拔掉蓄電池接頭(先拆負極再拆正極,安裝則先接正極再接負極,否則容易損壞電器元件),這樣的話一般半年對蓄電池充電一次即可保證蓄電池的青春;如果蓄電池裝車了,即便車内沒有使用任何“電器”,其實車輛的行車電腦、時鐘、防盜系統及其它附屬電器都會耗電。
總得來講,想要車載蓄電池“延年益壽”,那就不要讓蓄電池在長時間虧電狀态下工作,也要保證蓄電池的清潔、無極柱氧化,長期靜置電池需要及時充電,一個蓄電池用個三五年,你也可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