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網站今日發布公告,2022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事項。詳情↓↓↓
根據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分為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紙質證書遺失的,不予補發,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查詢測試成績,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福建省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遺失補辦”事項。
特此公告!
福建省教育廳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語言文字處
福建省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來源:新福建整理自福建省教育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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