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出版物(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批發、零售依法實行許可制度,在實體店或網絡上從事書本、雜志批發、零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開展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兩種:批發和零售
辦理對象是: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
注:一般經營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的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以及展銷的活動,就必須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許可證無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都要辦理)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怎麼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一: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内帶有“出版物經營”
二:提供法人股東的身份證彩色掃描件
三:公司章程檔案,注冊地址的租賃合同,房産證複印件
提供以上資料後兩周到三周便可以拿到許可證如下,經營範圍包含: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比較齊全。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每年3月年檢,有效期6年。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具備條件:
1.有确定的名稱和經營範圍(如果執照上沒有出版物類的經營範圍,需要去增加經營範圍才行);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适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商業用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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