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勞動争議民事案件。據了解,王小石(化名)午休時間在辦公室玩手機,外放音量太大影響到他人,公司依據《員工工作規則》7次警告王小石未果後将其辭退。
視頻内容顯示,從2021年6月30日到2021年10月22日,王小石因為午休噪音問題,被公司給予了3次普通警告和4次嚴重警告處分,但王小石始終沒有改正。
随後,公司依據《員工工作規則》對王小石給予了解雇處分。
王小石對公司的處罰提出異議,其認為午休時間有自由活動的權利,公司開出的午休安排及處罰是變相的欺壓。王小石便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155729.7元,仲裁委不予支持,随後王小石又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勞動者雖然享有休息的權利,但理應以不影響其他人員為前提,在午休期間選擇合理的方式休息是尊重其他勞動者的應有之義。
雙方對《員工工作規則》的真實性無異議,公司據此解除與王小石的勞動關系,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法院認定公司合法解除與王小石的勞動關系。王小石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最終,法院駁回了王小石的訴訟請求。
轉自:九派新聞綜合山海視頻
來源: 909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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