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已經繳納了10年了,但是現在自己也不想在繼續繳納嗎,可不可以把曾經交過的錢都退回來呢?有這樣的想法的人确實不在少數,但畢竟這樣的做法對于自己來說是不可取的,是得不償失的,我個人建議盡量不要這樣做。因為道理很簡單,你所交的這個金額的全部是無法來全額退還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說明這個問題。我們的職工養老保險它是分為兩個賬戶,一個是個人基本賬戶,另外一個是統籌基本賬戶。那麼我們繳費的一小部分進入到了個人賬戶,其中一大部分就會進入到統籌賬戶,比如說你是企業在職職工,那麼在2019年之前企業單位是需要承擔20%的養老保險交費,我們個人隻需要承擔8%,那麼很明顯企業單位所繳納的比例要比我們高很多,但是企業單位所承擔的這20%它沒有進入到我們個人賬戶餘額裡面去,而是進入到了統籌賬戶餘額裡面去。
所以你即便想退出,那麼隻能夠退出個人賬戶部分的這一小部分而已,對自己來說是不劃算的選擇,因為畢竟将來你也享受不到任何養老金的待遇了。而且有很多人,他可能并不是通過企業單位來交費的,比如說他是通過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就需要按照20%的比例來交納養老保險。
雖然說我們靈活就業人員是全額承擔,自費的全部費用20%都是自己來承擔的,但是進入到個人賬戶當中的比例并不是20%,而是隻有8%,這一點和企業在職職工是完全一樣的,那麼也就意味着你交費的一大部分就會進入到統籌賬戶,隻有其中的一小部分才會進入到個人賬戶裡面去。将來如果說我們要退出繳費的話,那麼也隻能夠退出個人賬戶,好比就是你交了10萬塊錢的總額,但是選擇退出的話,僅僅隻能夠退出其中的35,000塊錢到4萬塊錢左右。可想而知,這樣的一個方式對自己來說肯定是不劃算的選擇了。
所以我個人建議,既然自己已經交納了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那麼最多再繳5年的時間,就可以滿足我們國家所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的要求,然後就可以正常地去申請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而你一旦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以後,那麼這個養老金是可以領取終身的同時,對于我們來說每一年養老金基本上都是可以正常的增長,所以說這種情況下,将來你得到的回報和收益,要遠遠大于,自己所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成本,對自己來說才是最佳的選擇。如果你要一味地選擇退出社保繳費,那麼很明顯有相當一部分的比例,是沒有辦法退回來的,對自己來說損失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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