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杜新枝處獲悉,“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養母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宣判,法院駁回許敏、姚師兵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據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顯示,本案因淮河醫院管理混亂、診療行為不規範,造成兩個新生兒被“錯抱”的後果,由此給許敏、姚師兵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物質上的損失,原審法院根據淮河醫院的過錯、損害後果及損失的相關證據,判令淮河醫院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認定的精神損害賠償、姚策治療乙肝費用、營養費、誤工費、尋親差旅費、親子鑒定費等損失,已經充分考慮了許敏、姚師兵的訴求,符合法律規定,并無不當。許敏、姚師兵要求賠償其主張的其他損失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認定許敏、姚師兵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應予維持。
據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法院消息,4月28日,“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許敏等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宣判,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法院審理認為,杜新枝一方隐瞞乙肝病史的行為沒有依據,根據調查,本案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随後,許敏夫婦不服判決并提起上訴。
↑判決書
“我看到結果的時候哭了。”杜新枝告訴紅星新聞記者,7月11日下午5點半,她接到律師通知收到了判決書,便趕往律所。在親眼看到“維持原判”的消息後,她認為自己終于可以回歸正常生活了,“這件事兩年了,終于在法律上劃上了句号。我始終堅信國家的判決,現在我們可以回歸正常生活了,法律上給了我清白。”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2月17日,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養母許敏欲割肝救子,卻發現與兒子并沒有血緣關系。後來得知,因為1992年在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産時,相關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許敏和杜新枝抱錯了孩子。28年後,兩個家庭的命運因姚策生病纏繞在一起。此後,雙方當事人分别走上法律訴訟道路,可同時,他們也被“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房産紛争、情感糾葛等問題裹挾。
6月23日,“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
此次庭審于上午9時開始,當天18時50分結束,時長接近10個小時。被上訴人杜新枝的代理律師付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就上訴人的理由是否成立、雙方舉證質證,充分發表辯論意見,而後法庭宣布休庭,未當庭宣判。
杜新枝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上訴人許敏要求她與醫院一起承擔姚策的死亡賠償金等連帶責任,此次開庭争議的焦點仍是質疑杜新枝隐瞞乙肝,沒有給姚策注射乙肝疫苗。“一審已經說明我沒有隐瞞乙肝了,我相信許敏28年的付出是真情的。這件事我們雙方都是受害者,我不可能承擔死亡賠償金。”杜新枝說。
↑杜新枝在姚策的病房中 資料圖
紅星新聞記者 羅丹妮
編輯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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