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将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這其中都涉及什麼内容呢?今天,小編就請來了檢察業務專家為大家講講監察體制改革的那些事…
本期專家:吳海倫
吳海倫,女,1977年2月出生,法學碩士,從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18年,多次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兩次入選全國檢察理論人才庫,系沈陽市首屆人民滿意優秀檢察官,全國檢察機關優秀調研骨幹人才。
李肖肖:請您先講講什麼是監察體制改革吧?
吳海倫: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就是要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工作機構,即國家監察委員會。該委員會是與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平行的執法監督機關,與紀委合署辦公。整合了國家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和檢察機關反貪、反渎和預防職務犯罪部門的職能。
李肖肖:那麼,監察體制改革一定意義很重大吧?
吳海倫:是的,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既是時代的要求,也是吸收了古今中外有益經驗基礎上與時俱進的表現。監察委員會的創立,一方面可以固化反腐成效,另一方面可以整合反腐力量,使反腐優勢法治化。可以說,監察制度改革,既為這場曠日持久的廉政風暴提供了強大的支撐,同時也是其産生的重要成果之一,意義非常深遠。
李肖肖:在這次改革中常出現“轉隸”一詞,這是什麼意思呢?
吳海倫: 通俗的講,“轉隸”就是指将檢察機關反貪、反渎等部門人員整體劃轉,保證人員到位,把活兒攬起來,再統籌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從而最大程度減少摩擦和阻力。
李肖肖:目前監察體制改革推進到什麼程度了?
吳海倫: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的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推進,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效,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為全國進一步推開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根據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上報告的注釋:“預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産生國家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
李肖肖:設立監察委員會對檢察機關會産生哪些影響呢?
吳海倫:對檢察機關的影響,體現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等多種層面。就我個人的看法,檢察機關面臨的重大問題将是重新整合梳理職能,建立與原有權力體系既相區别又有延續的新的檢察監督權體系,讓批捕、公訴及民事行政檢察職能更加突顯,平衡發展。
通過此次訪談,我們有理由相信,曆經監察體制改革之後,檢察機關仍将在中國法治建設進程中繼續釋放能量,增進人民福祉,切實擔負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檢察職責!
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攝影:張卓 編輯:李肖肖
制作: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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