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離我們已經越來越近,這也意味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過渡期快要結束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心:過渡期結束後,養老金會有什麼變化嗎?
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先了解過渡期是什麼?
2015年初,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确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進行養老保險改革,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也納入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體系中。
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發方式将會有一個巨大的變化,從之前的根據工作年限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計發退休金,變為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按照特定公式計發養老金,因此國家根據工作時間和退休時間,将他們分為三類群體:
“老人”,2014年10月之前就已經退休的人員;
“中人”,201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之後退休的人員;
“新人”,2014年10月之後參加工作的人員。
對于“老人”,他們已經辦理了退休,改革對他們并沒有影響。對于“新人”,他們退休的日子還很遠,他們對改革造成的影響幾乎沒有感知。
至于“中人”,他們處于改革的中心,特别是很多“中人”在改革後馬上就要面臨退休的情況,因此他們是受到影響最大的一批人。
由于改革前後兩套計發辦法差距較大,為了減小對“中人”的影響,确保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能夠順利實施,國家特地設立了10年過渡期,過渡期從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那麼2024年9月30日和10月1日退休,養老金有什麼區别嗎?
按照國家的規定,過渡期内和過渡期外,養老金的計發方式是會有一定變化的。
這裡,我們先了解一下養老金計算的新老兩種辦法:
上面的公式的意思就是:
本人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A)乘以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的比例(M),再加上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對應的退休補貼标準(B)、對應的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D),和按照國辦發〔2015〕3号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标準(C),最後的和乘以工資的增長率。
新辦法待遇計發标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職業年金。
在過渡期内,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當新辦法的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标準的時候,按老辦法待遇标準發放。
當新辦法的待遇高于老辦法待遇标準的時候,按照退休年份發放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過渡期結束後,也就是202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所以,對于同一個人,如果是在2024年9月30日和10月1日退休,那麼養老金會不會有區别,主要是看他按照新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到底哪個更高。
如果是新辦法計算出來的待遇更高,那麼不管是9月30日退休,還是10月1日退休,養老金都是一樣的。
如果是老辦法計算出來的待遇更高,那麼9月30日退休的時候按照老辦法領取的養老金會更高。
不過,因為2024年和2014年已經相差了10年的時間,所以對于大多數退休“中人”來說,按照老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金都是比較低的,正常新辦法的養老金會高于老辦法的,因此不需要糾結是否在過渡期内退休,養老金都一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