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曾注意過,你去便利商店購買的瓶裝水都有印上保存期限,但水不是沒有所謂的保存期限嗎?那到底為什麼還會有這樣的标示呢?
早在1987年,紐澤西州即立法規定所有飲食商品都要标示距離制造日至多兩年的保存期限,結果後來瓶裝水制造商就決定不在特定運往紐澤西的水瓶上印上字樣,而是要在「所有」水瓶上都标上保存期限,比較方便。最後,久而久之,大家習慣成自然就延續了這樣的傳統。
許多瓶裝水制造商也有在販售罐裝飲料,由于罐裝飲料是有保期限的,因此幹脆全部飲料(包括水)也一起押上字樣統一作業比較方便!
所以這樣聽下來,水似乎真的放久了也不會有事。但是瓶裝水的PET、HDPE容器有些微小氣孔,能稍稍吸收外界的味道,所以瓶裝水放上一年的時間,喝起來就會有古怪的味道。
要注意的是,水瓶受到陽光直射影響的話,會使某些物質滲透到水中,進而改變其顔色、喝起來與聞起來的味道。至于PET塑膠瓶,雖然會有小量重金屬銻滲透到水中,但至少還在WHO規範的安全飲用範圍内,并不會有緻癌物滲透其中。
不過,大家也要記得特别注意,瓶裝水瓶蓋一開,就要盡快喝完喔!不然與空氣、細菌接觸,等到味道聞起來、喝起來有異狀或顔色呈現混濁貌,就得馬上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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