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順豐快遞員私拆顧客包裹的事件,在網絡上引發關注。山西太原的露露(化名)告訴紅星新聞,她也遇到了類似的事情。她托人通過順豐快遞郵寄的一副價值兩千多元的舊的羽毛球拍,“收到後,發現變成了超市裡賣的幾十元一副的那種(球拍),而且球拍還是新的。”
紅星新聞多次聯系順豐方面,順豐客服稱會由專人于23日前回複,但截至25日記者發稿時,順豐方面依然無人回應。
女子自稱:千元球拍快遞後 東西變了
露露告訴紅星新聞,自己酷愛羽毛球運動,有一副價值兩千餘元的羽毛球拍。
兩支球拍分别是一把藍色的亮劍12和一把尤尼克斯的黃色球拍。此前露露在深圳上班,在當地購買了這兩支球拍。“後來我因為工作調動,需要回到太原。”露露說,她回到太原之後,托在深圳的姐姐幫她把球拍寄回太原。
露露回憶,3月31日姐姐幫她把球拍寄了出來,“我姐姐去蜂巢時,正好遇到了順豐快遞員,就把球拍給他,請他郵寄。”根據露露提供的快遞單客戶存根,紅星新聞記者看到,露露姐姐使用了寄付現結的方式,一共支付了25元,其中包括運費22元以及包裝費3元。
4月2日,露露收到球拍,她稱“拆開快遞包裝,我愣住了。”露露自稱,包裹裡的這一對球拍,雖然也是一支黃色一支藍色,“但這根本不是我原先的球拍,而且我的球拍是舊的,但是現在收到的球拍,竟然是新的,手膠上一點使用痕迹都沒有。”
被“調包”後的球拍
露露說,她在購物網站上輸入了這副被調換過的球拍,發現售價僅幾十元到一兩百元左右。
順豐回應顧客:賠償不了,隻能報警
之後,露露立刻聯系順豐快遞賠償部反映情況。“誰知道賠償部的人告訴我賠償不了,隻能報警。”露露告訴紅星新聞,順豐方面回複她,說沒有證據證明東西被調包,也無法确定究竟是在哪一步被調包,因此順豐不賠償。
郵寄球拍時的快遞單
露露稱,她給順豐方面打完電話後,順豐快遞員主動聯系露露,稱要把球拍拿回去拍照,拿走球拍之後,她至今再沒有見到過那副球拍了。
露露告訴紅星新聞,自己是因為信任順豐快遞對貨品的負責态度,才選擇了順豐來郵寄自己心愛的球拍,結果遇上此事後,順豐的态度讓她大失所望。“我之前的球拍,購買了已經一段時間了,收銀小票早就不見了,而且我姐姐郵寄之前也沒有拍照,這種事情确實很難提供證明。”
對此,紅星新聞多次聯系順豐方面,順豐客服稱會由專人于23日前回複,但截至25日記者發稿時,順豐方面依然無人回應。
律師:舉證困難 難以認定是順豐的責任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告訴紅星新聞,露露遇到的事情,要求順豐賠償,有一定難度,“因為發生了争議之後,雙方必須要有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王英占認為,如果露露提出自己價值兩千餘元的球拍被調包的話,“她若不能提供證明,佐證她所說的球拍确實是這個價格,且确實是由順豐郵寄是出現了調包情況的話,是很難獲得支持的。”
紅星新聞記者提出,在順豐開出的寄送運單上,并未詳細注明運送物的具體品牌等信息,是否屬于順豐物流配送監管疏漏?王英占說,這并不能單純認定是順豐的疏漏,因為當事人露露與順豐達成的是一種郵遞服務關系,寄的過程中,雙方對郵遞物約定清楚,這個是雙方責任和義務。
王英占建議,顧客在郵寄物品的時候應好相應的證據的收集,不要寄希望于快遞公司。
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成都)律師陳小虎認為,顧客在收件的時候最好是對比一下郵寄單與收件上的單子是否一緻, 如果确實是快遞公司的将郵寄的東西調換了,快遞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這個舉證責任有一定難度。
陳小虎建議顧客在郵寄的東西的時候盡可能的将相關郵寄的物品的名稱、型号、數量等描述一下。一定要當面看到快遞員将物品封存好,并貼上快遞單。同時貴重物品最好是保價。也可以在郵寄的時候将快遞單、裝的物品在裝的時候拍個照,或是到有監控的地方進行郵寄,這樣也能保留證據。
紅星新聞記者 沈杏怡
編輯 陳豔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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