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出軌我叫他和外面的女人分手,但是他不同意。我說他不同意離婚。他答應每個月給我和孩子生活費,而且數額不算少,前提是互不幹涉。我應該同意嗎?
我的回答是,當然不能同意!有兩個原因:
第一,婚姻有兩種。第一種是你和你的孩子會按時拿到生活費,不離婚,其他人不回家。這種所謂的“分居婚姻”,無非就是喪偶婚姻。你累了嗎?第二種是他回家住,你們不吃不睡,除了孩子沒有交集。就像共用一個室友一樣。你心寒嗎?
不管以上是什麼情況,說到底都是妻子為了家庭的完整,對男人百依百順的表現。男人一旦守住了這一點,哪怕和這個三兒子關系破裂,他也會另找一個,他也不會回歸家庭。
他說的定期給你和孩子生活費,他能給多少?他真的會一直付出嗎?想出軌?這樣的男人有多可信當事情到了最後,妻子往往陪着妻子,失去了他們的士兵。
其次,這種各走各的生活狀态,對孩子的負面影響很大。很多女性面對丈夫的暗戀而不得不維持婚姻形式的原因,是擔心離婚會影響孩子,所以甯願委屈自己,挽救這個家庭,哪怕名存實亡。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作為一個孩子的父親,他要麼不回家,要麼一回家就對你搞冷暴力。家庭氛圍天天壓抑,孩子的身心怎麼健康發展?
因此,當一個出軌男人告訴你“分道揚镳”時,你首先應該做的是評估你的婚姻本身,看看是放棄還是直接挽救它。總之,你不能為了保全家庭形式而答應他這個不合理的要求,否則你和你的孩子隻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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