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法官來到盤塘鎮,巡回審理一起贍養糾紛案。原告印某、張某夫婦已經84歲高齡,育有三兒一女。今年5月,張某摔傷導緻行動不便,需要人全程照料,子女們卻不願承擔贍養義務。無奈之下,兩位老人将子女全部訴至法院。看着兩位老人花白的頭發,法官艾豔萍忍不住哽咽道:“按照法律規定,你們的父母是可以要求你們每月給2500元的贍養費的,但我反複問了他們,他們隻要求一位子女(支付)300元(每位老人150元)。你們少買件衣服,少吃點好吃的,就可以出來了,你們扪心自問一下,這樣的父母哪裡去找?!”最終,雙方就贍養問題達成協議,矛盾得到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衆号)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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