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元前361年的某日,漫天大雪,抑或萬裡無雲。一個年輕的魏國中庶子,此時此刻,正在西行的路上。滿腹經天緯地之才的他,卻苦于不得母邦重用,隻得另尋出路。行囊中隐約顯現一卷羊皮紙,上書“求賢令”三個大字。紙上字字珠玑,一提一按,一鈎一回間無不傾訴着一個同樣年輕的君主悲壯決絕的強國祈願。
這個年輕人叫衛鞅,寫下求賢令的君主正是秦孝公。面見衛鞅的孝公采納了其法家學說,推行變法成效顯著。二十年後,孝公兌現了當初的許諾,封衛鞅于商地,史稱商鞅。兩個素昧平生的年輕人在曆史的交彙點相遇相知,恰如鲲入汪洋,鵬戾九天,拉開了秦國由垂暮西邦走向千古帝國的大幕,變法圖強的春雷響徹戰國風雲變幻的廣袤乾坤。
商鞅變法,為什麼能給一窮二白的秦國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什麼能在商鞅死後百餘年裡持續影響戰國局勢最終走向一統?為什麼能為兩千年來中國政治與社會的基本形态奠下基石?不同的人看待這場變革,給出的答案或許大相徑庭,但想要有所突破,還得穿越曆史的迷霧,回到戰火紛飛的年代重新審視。筆者将從商鞅變法的具體措施入手,結合戰國曆史演進,兼談政治形态、社會态勢,多層次剖析商鞅變法的重要地位,呈現一段不同尋常的深度解讀。
一、舉措回眸——秦國崛起的财富密碼
很多人對商鞅變法有一個誤區,認為商鞅變法是預先設計好所有法令一蹴而就的。事實上,整個變法是以商鞅主導逐步推行一系列新法令的漫長過程。在确立官府權威之後二十餘年間,商鞅一步步地推行了改變經濟模式、政治體制、社會生活的諸多措施,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即公元前356年與公元前350年,兩次推行的舉措大體如下:
第一批舉措:編制戶籍、小家庭分居、軍功授爵、獎勵耕作、爵位流動、焚燒詩書;
第二批舉措:遷都鹹陽、設立縣制、廢井田開阡陌、統一度量衡、禁止父子兄弟同居。
[ 據楊寬《戰國史》第98-100頁整理]
單看這兩批舉措,可能很難發現什麼端倪,因為僅僅走馬觀花式地浏覽這些變法内容不可能切實地理解這些法令為何能給秦國帶來如此巨大的變化。既然如此,不妨轉換思路,讓我們從秦國現實入手,共同思考擋住秦國做大做強的“絆腳石”究竟是什麼?
套用阿Q的一句話:“我們祖上也曾經闊過!”的的确确,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在位時霸西戎、圖東進,可謂風光無限。
但進入戰國以來,秦國一直被邊緣化,國家狀況江河日下:沿襲春秋車戰傳統,裝備老舊編制混亂,軍隊長時間冗而不強,多而不精,但起戰事難以招架;穆公以後秦國本土居民長期與戎狄雜居,民風原始鄙陋、私鬥成風,官府對民衆基本上沒有管束能力;田畝制度僵化,農業發展長期滞澀,生産水平、糧食産量一直低下;上層多被世家大族把持,宗室又動蕩不安,甚至多次出現流亡與政變,統治階層搖搖欲墜……地處中原西陲的秦國百年來被這些問題拖累得積貧積弱,幾度大廈将傾。
就上述史實來看,筆者總結出阻礙秦國崛起最大的兩個問題,一個是野蠻生長造成的混亂無序,另一個則是固步自封導緻的僵化閉塞,二者的糾纏讓秦國陷入倒退衰敗的沼澤泥濘,無法自拔。
以問題為導向,再對商鞅變法的措施進行梳理,不難發現商鞅正是對這兩個問題各下一劑猛藥,根除了阻礙前進的兩大頑疾,從而達到了使秦國富強的效果:
一類措施規範統治秩序,去除繁雜冗餘,以法令規範為本全面統領。對小家庭要求分居旨在構建小家庭農戶模式的最小單位,從而以最高效的方式編戶齊民,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同時設立底層管理崗位,層級明确,職責清晰;設立縣制、統一度量衡,使地方直屬中央統管,使原先難推行的制度标準化程式化,尺度公開透明;焚燒詩書、令行禁止,确立了法令在民間的至高地位,大家講法不講情。當依法辦事成為社會風氣,社會就開始井然有序起來。秩序問題的解決,是最能為秦國崛起奠定堅實基礎的。
一類措施打破傳統桎梏,注入創新活力,使社會力量資源集中于發展。廢除井田制度,承認土地私有,獎勵耕作,老百姓有了自己的地還能領賞錢,自然願意撸起袖子加油幹,農戶的勞作積極性大大提高,成為了社會生産力水平取得躍遷的源動力;改革軍制,開創軍功授爵,爵位等級明确,同時剝奪世族爵位的世襲權力,軍功成為衡量社會地位的唯一标準。
一方面,軍隊皆以殺敵立功為目标,從質上改善了軍隊的作戰能力,秦軍搖身一變成為了戰國的一流軍隊;另一方面,宗室的地位不再穩如泰山,社會階層流動頻繁,徹底打破世家大族對朝中局面的壟斷,不用供奉那些腐敗無能的纨绔子弟使得财政壓力減小,也方便了人才引進。活力問題的解決,是秦國崛起的不竭動力。
雖然商鞅變法的舉措并沒有嚴格按照這兩個問題分類(兩個問題本身也錯綜糾纏),但商鞅對症下藥的舉措确實立竿見影,“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于公戰,怯于私鬥,鄉邑大治。”[ 司馬光《資治通鑒》卷第二周紀二,第47頁] 筆者認為,針對秩序問題和活力問題,商鞅一針見血的變法成為了秦國崛起最重要的财富密碼。
二、向前一步探尋——戰國的曆史走向與封建社會形态
商鞅變法的影響深度,其實超過很多人的想象。其影響力不僅在商鞅死後的戰國一直彌漫,更直接影響了中國2000多年封建社會的形态。筆者将選擇曆史演進、社會形态兩個方面着重探讨,并得出一些概括性的結論。
筆者建議不妨跳出政策本身來看,會發現商鞅變法本身是戰國大背景下的産物,又塑造了戰國的曆史走向,最終歸于統一。錢穆先生指出,在春秋時代,“道義禮信,在當時的地位,顯見超出于富強攻取之上”,而春秋末年貴族文化盛極而衰,“貴族階級之必須崩潰,平民階級之必須興起,實乃此種文化醞釀之下應有之後果”[ 錢穆《國史大綱上卷》,第71-72頁]。三家分晉,田氏篡齊,各國之間的力量對比發生了顯著變化造成攻伐頻繁,軍事戰争與經濟發展地位的日益凸顯;同時貴族階層土崩瓦解,“士”這個階層站上了時代的風口浪尖。
因此到了戰國之時,“富強攻取”的地位超過“道義禮信”成為主流,平民階級興起,商鞅本人得以入秦,商鞅變法得以推行正是拜此所賜。而商鞅的諸多變法措施,最旗幟鮮明地昭示了實現“富強攻取”道路的重要性與可行性——軍功授爵、獎勵耕作等等措施,為戰國時期國家應該如何建設提供了極成功的樣闆。
在秦國,商鞅死後百餘年秦制不曾衰敗,令行禁止,富強為上的政治内核在惠文王、昭襄王、始皇帝等君主的踐行下帶領秦國走向巅峰;其他國家君主,譬如燕昭王、趙武靈王等等也或多或少效法秦制進行變革,雖然缺乏持續性,但商鞅變法的餘波所及慢慢塑造的君主集權、郡縣制度、法令文書、個體小農納稅的國家政治結構,早在秦國統一之前就已然在各地蔚然成風。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不應該局限地認為商鞅變法僅僅使得秦國強大從而使其足以征服六國,應當認識到商鞅變法的内核順應并放大了春秋進入戰國以來“富強攻取”的曆史潮流,進而滲透入各國制度,起到減少隔閡的作用,從而對戰國歸于統一的走向本身有所影響。
遠不止如此。商鞅變法中蘊含了後世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可以視為官方政府對民間社會控制關系的濫觞。郡縣制與君主集權的舉措奠定了後世政治制度基礎,就是直接的繼承關系,筆者不再贅述,而想詳談後一點——官府與民間社會的關系問題。商鞅就民風散漫的問題,利用農戶分家、什伍連坐法、焚燒詩書等措施,實現了對民衆從文化到社會生産的徹底控制。秦始皇統一後延續這種關系,但在文景之治時有所反複。
當時政府“開關梁,弛山澤之禁”,官府對民間社會持放任、支持自由發展的态勢,促進了漢初生産恢複;但到了漢武帝時期,又增設刺史,行“算缗告缗”(征收商業賦稅、鼓勵告發),國家又加強了對社會的控制。從後世的曆史實踐來看,官方政府基本維持了民間嚴格控制,小農社會的基本狀态也由此定調。
如果再進一步思考這些史實,官府對民間的控制力度是服務于曆史需要的——商鞅需要聚攏社會力量推行變法,因此加強控制;漢文帝、景帝時期需要社會休養生息,因此松弛管理。因此,筆者認為整個封建時代民間社會重農抑商,畏懼官府的民間社會狀态,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商鞅變法時期的發展農業抑制商業,嚴行法令遏制民俗與思想的社會形态,符合于封建時代地主階級集權統治的需要。
三、結語
其如筆者前文所言——商鞅變法,改變了秦國衰頹之象,奠定了戰國統一之勢,塑造了後世社會之形。
烽煙散盡,鼓角希聲。繁華易逝,難湮斯人。
曆史沖刷了商鞅變法留下的痕迹,又流淌出商鞅變法所融入的長河,如影随形地流過歲月、激起浪濤,後世之人站在高崖之上,靜靜聆聽這來自太古的回響,細細品味角徵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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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2014.
[2]楊寬.戰國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
[3]司馬光.資治通鑒[M].北京:中華書局,2011.
[4]錢穆.國史大綱[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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