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借統還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統借統還的官方定義為“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将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比如分公司、子公司,并向下屬單位收取用于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統借統還如何進行賬務處理?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統借統還的官方定義為“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将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比如分公司、子公司,并向下屬單位收取用于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
簡單來說就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集團可以選擇向金融機構進行貸款,然後再由集團将從金融機構那裡獲得的資金貸款給旗下的公司,集團可以向這些公司收取一定的貸款利息,這就是集團統借統還的定義。
那麼有關集團統借統還有哪些我們需要注意的知識點呢?
第一就是要注意主體,統借統還這一經濟手段的主體隻能是集團,但是要想成為集團是需要獲得資格的,如果沒有相關證明的話就不能确定集團的身份。
想要判斷是否是集團,就看其是否有《企業集團登記證》這一項證明,或者看該集團是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當中,如果不在的話就沒有辦法确定其集團身份,也就沒辦法統借統還了。
接下來就向大家介紹一下有關集團統借統還的财稅問題。
當集團進行了統借統還是可以免除增值稅的。舉個例子,甲集團向銀行貸款了5000千萬,而後甲集團将這5000千萬分撥給了旗下的乙公司,收取乙公司3%的利息,那麼甲集團這筆費用就是可以免除增值稅的,正常開具免稅發票就可以了。
那麼,如果甲集團向銀行貸款5000千萬,将5000千萬分撥給乙公司,最後收取了乙公司7%的利息,這樣的情況下甲集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嗎?
答案是不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集團進行統借統還,将資金貸款給公司時,向公司收取的利息不能超出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就像金融機構貸款利息為5%,集團貸款利息為7%,那就是超過了,集團這樣的貸款利息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
另外集團統借統還确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不過是增值稅不用繳納,但是集團貸款給公司的利息卻依舊還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所以集團進行統借統還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稅收這方面。
最後,也要向各位集團老闆提醒一句,如果老闆抱着自己向金融機構貸款本身就是為了讓旗下公司融資,所以無償貸款給旗下公司的想法是會有風險的,這種無償貸款的行為會給企業所得稅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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