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2021年貴陽市、貴安新區生态環境狀況公報新聞發布會舉行。貴陽市生态環境局副局長李義在回答關于“貴陽市是如何收集處理有害垃圾”的提問時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從生活垃圾中分類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屬于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為此,貴陽市已建立“分、投、收、運、處”的收集處理體系,确保市民分類出的有害垃圾依法安全處置。
一是分類環節,居民需将有害垃圾從生活垃圾中分出;
二是投放環節,居民将分出的有害垃圾投放至小區指定點,小區将有害垃圾進行統一暫存;
三是收集環節,待小區有害垃圾收集到一定量後,預約第三方收貯公司上門進行收集;
四是轉運環節,第三方收貯公司用密閉、帶有有害垃圾标識的專用運輸車輛将有害垃圾運至貴陽市有害垃圾貯存處置中心;
五是處置環節,有害垃圾按照具體種類細化分類後集中貯存,貯存庫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标準》,從選址設計、運行管理、安全防護等方面落實環境管理規範要求,第三方收貯公司将不同種類的有害垃圾委托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處置利用單位依法進行安全處置。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李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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