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戶口本補辦時間表?事項名稱補發《居民戶口簿》,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居民戶口本補辦時間表?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事項名稱
補發《居民戶口簿》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派出所)
辦理條件
公民遺失《居民戶口簿》的,戶主或其委托人應當及時到公安戶口管理部門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居民戶口簿》補發後,原《居民戶口簿》自動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公安戶口管理部門。
收費标準
免費辦理。
辦理時限
區分不同情形分類辦理。
辦理程序
證明材料齊全的,經派出所所長(大廳負責人)審核後辦理
應提交的材料
A、《居民戶口簿》丢失或損毀需重新補發的,經民警調查核實,報派出所長(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主任)審批辦理。提交:
a、戶主和戶内成員共同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補發原因,并注明戶主及戶内成員姓名、關系,公民身份号碼,并由本人或監護人簽字蓋章;
b、戶主及戶内成員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B、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a、戶主去世未注銷戶口的,應先注銷戶口并由家庭商定選出新戶主後,方可申請補發;
b、戶主或戶内成員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的,應由本人或監護人出具情況說明,注明無法提供身份證原因和是否同意補發,方可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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