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人們的結婚年齡普遍在20歲左右,這也是法律所規定的,但是在古代,女子卻在十三四歲就出嫁了,在這麼小的出嫁年齡和背後,究竟隐藏怎樣的曆史真相?
而為什麼十三四歲的女孩兒又會被嫁到别人家去呢?
如懿傳是大家都非常喜歡的一部電視劇,這其中有很多經典人物形象都為人熟知,在這當中,就有周迅飾演的妙齡女子。
一個四十多歲的人,飾演15歲的小女孩。這其中的不合适之處,自然是不必說,但是也正因為周迅能夠駕馭這樣的人物形象,才飾演了這個角色。
但是在這其中,隐藏了一個真相:古代女子普遍在13、14歲出嫁。
古人對于女子出嫁的認知。還要從生理結構方面說起。
由于古人缺少生理知識,所以認為女子在有了月經之後就成熟了,卻不知道這隻是女子進入青春期的表現,并不是完全發育成熟的象征。
古人認為,女子既然已經成熟,就不應該多耽擱了,需要馬上嫁人。
“春季播種,秋季收獲”,是一直以來的常識性知識,這同樣也适用于生理性内容,女性生理成熟了,就應該像播種種子一樣,嫁給男性,生兒育女,然後為家族的後代繁衍生息。
第二點,也是與現代非常不同的一點,就是古代的醫療水平非常低下,一旦有了任何疾病,都有可能送掉生命,所以古人說的壽命基本在五十歲左右,能活到六十歲,就已經算是非常高壽了。
在這不長的人生中,生兒育女自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樣的事情,也應該排在前面優先考慮。
所以,古代女子隻有早點嫁人,才能早點生孩子,才有機會把孩子撫養長大,有幸的話,還能看見孩子生兒育女,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幸福。
第三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古代戰争頻發,所以人的傷亡非常多。
古代征兵往往是在男性比較年輕的時候,所以為了以後保全自己家裡的後代,兵往往要提前很多時日,為自己找一個心儀的妻子,組成家庭,傳宗接代。
為在戰場上的自己留一條後路,也為整個家族盡一份孝道。那麼,古代的孝道文化又究竟是什麼呢?
俗話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這說的就是,在對父母,對家族的不孝順當中,沒有生養後代是最為讓人不齒的,這也是對整個家族最大的不孝順。
那麼曆史上,又有哪些知名人士,在十三四歲就嫁人了呢?
佟佳氏,是曆史上著名的“太後”,然而她的春麗,也全是因為兒子——康熙皇帝的優秀。
在皇宮熊,有這樣一個說法,叫做母憑子貴,意思就是,如果自己生下的兒子有出息了,飛黃騰達了,作為生母的妃子,才會享受雍容華貴。佟佳氏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例子。
13歲的時候,佟佳氏嫁給了皇帝,成為後宮中的一名妃子。然而,命運卻讓她的前半生并不愉快。
由于體弱多病,并且生性溫吞,佟佳氏在剛進宮的時候并沒有受到皇帝的寵愛,而是常常自己一人在宮中發呆。時間久了。
佟佳氏生下一名男孩,男孩在公衆是讓人羨慕而又非常危險的存在,因為隻有有了兒子,才能得到皇帝的賞識和憑借兒子的地位而地位升高的機會。
佟佳氏生下了康熙之後,身體狀況依然不盡人意,盡管如此,她還是将康熙平安撫養長大了。看到兒子這樣的健康成長,佟佳氏心中已經是非常高興。
就在康熙出身之後不久,整個都城裡面爆發了天花,宮内也沒人能夠幸免,有很多皇族子孫都在這場天花當中死掉了。
可是,康熙卻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争當中存活了下來,成為僅剩的男太子。
就這樣,康熙順利成為了皇帝,而佟佳氏也憑借兒子的地位,地位節節更好,隻不過此時的佟佳氏已經身體很不好了,康熙登基以後,佟佳氏很快就去世了。
佟佳氏的故事讓人惋惜,也讓人感歎,古代的少女嫁人,究竟是一件多麼平常的事情,究竟是多麼常見的一件事。
那麼,除了這些原因導緻了少女的早早出嫁,又有什麼因素讓少女喪失了青春而選擇了婚姻呢?
很重要的一點原因,就是由于政府的逼迫和監督。古代是小農經濟制度,生産工具簡陋,土地貧瘠,氣候也不是每天都正常,農作物受氣候影響,經常會出現歉收的情況,而這種情況也嚴重破壞了家庭的經濟維持和成員維護。
由于生産力水平低,想要有收成都十分困難,為了讓百姓不至于被餓死,政府便想方設法提高補充勞動力,而勞動力就是人,多生孩子才有勞動力。
所以在古代,女人希望早點出嫁,生很多孩子。然而,除了這一點,政府對于不結婚生子的女性,也有很大的懲罰機制。
西漢初年,長期戰争使人口銳減,從而,西漢初年讓女人生孩子看起來像相當緊要,當時法院規定女性必須盡快嫁人。
假如女人過了最佳的生孩子時間,也就是三十歲,如果不嫁人,法院會向這些“征收懲罰金”,也就是稅收。
最後一點,也起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古代女性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她們接受的教育一般是“道德教育或織布等技能培訓,而不是文化知識教育。
因為不需要文化知識教育,古代女性就不會像現代女性那樣需要長時間待在學校學習。
如果沒有長時間待在學校裡面的的必要,那麼自然就會被嫁出去,因為在古代的認知當中,女孩留在家裡也沒有用。
就算有的女性受了教育,女性受教育隻起到輔助作用,婚後她們可能要協助丈夫讀書參加科舉考試,或者用自己的才智通過教育協助兒子參加科舉考試。
對無論有文化或是沒有文化的女性來說,讀書與否都是一件為婚姻服務的事情。
盡管現在已經是現代社會了,仇視女性、把女性當做附屬品的錯誤思想還是存在的。2003年2月,福建莆田平陽村,一個女性被她的丈夫——一名小學老師殺死了。
這個妻子是這個家的童養媳,在出生後沒幾天,眼睛還沒完全睜開的時候,就被賣給了這個所謂的丈夫家,丈夫也一直不把她當人看。
這個男人對他的妻子沒有感情,通常正在尋找外面的女人,娶了他的妻子,隻是為了生殖的需求。然而可怕的是,這種情況,卻并非個例。
這個人口中隻有4,300名的村莊山丘,有近千個孩子,被賣到了别的家庭中,當媳婦,當童養媳,幾乎每個家庭都買了這樣一個媳婦,為自己的兒子解決長大之後的後顧之憂。
2011年,“中國婦女權利”組織宣布調查報告,展示了在莆田地區被賣出去的女孩,有超過60萬人。
在這樣一個巨大的數字後面,是一個複雜的興趣鍊,讓身為女性的孩子,很難逃避成為别人股掌之中“玩物”的命運。
我們每個人,都有50%的機會成為一個女人,但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似乎我們的命運,婦女屬于這個社會的主導地位,就已經在悄無聲息地消失了。
無論是政治立場,還是社會道德地位,女性的身份都是受限制的。在這個世界上,男人是社會的第一位,女性卻是需要排在男性後面的第二位,也就是最後一位。然而,這樣的社會秩序,真的合理嗎?
任何權利的獲得,都必須依靠自己的努力。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沒有權利從這個世界中平白無故地受益,我們應該努力向上走。
而不是花時間抱怨這個社會是不公平的,抱怨社會不是合理的方法,隻有具備了一定的實力,我們将有資格得到我們應該得到的權利。
隻有鬥争才是獲得平等權利的前提,這同樣也适用于婚姻。
現如今,女性已經不再需要完成什麼所謂的必要的婚姻和生孩子的使命,我們需要更加完善自己,更加讓自己強大起來,以積極的心态,面對生活中的困難,同時以自己的努力為前提,讓思想觀念成長。
對于女性在婚姻當中的地位,我們需要摒棄其中的一些糟粕文化,我們更需要吸取經驗教訓,讓女性的婚姻自由權利能夠長久維持下去。
今天,生理決定論已被遺棄,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教育權利的基本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保障了父母的基本權利,也保障了她們不被過早的婚姻所吞噬。古代13.14歲女子就結婚的事實真相,也是對我們的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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