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關于在鹽田區部分道路對貨車實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現在我市鹽田區部分道路對貨車實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每天0時至24時禁止大貨車駛入以下路段:洪安三街(東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洪安路(東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東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路)。
二、每天22時至次日7時禁止大貨車駛入以下路段:東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路)、洪安路(東海四街至東海道)、洪安三街(東海四街至東海道)、洪安四街(東海四街至東海道)。
三、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本貨車限行規定限制。
四、本通告所稱大貨車是指重型或中型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
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我局将依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深圳交通、美好鹽田)
來源: 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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