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6月2日每日經濟新聞官方平台報道,6月1日兒童節,全州縣人民檢察院和當地教育局、新聞出版局等部門對相關小學教材、少兒讀本進行專項督查,要求各書店逐本進行審查、清理,發現某些書店售賣的《新華字典》存在低俗化内容,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将《新華字典》下架整改。據說全州檢察院找到的《新華字典》中的“低俗化内容”,是因為《新華字典》注解“玩”字時,列舉了“玩女性”這一句例。事實上,關于“玩女性”一詞被選入《新華字典》早已被一些目光敏銳的網民炒得沸沸揚揚,他們認為編者下流,竟然把“玩女性”這種耍流氓的語彙編入字典,是想拉青少年學生下水,心懷叵測,其心可誅。
初看這些人說得有道理,細想又覺得不對。《新華字典》如此解釋,目的是诠解“玩”在特定語境中“戲弄”之意,并沒有肯定“玩女性”的醜陋行為。編者的态度是客觀的,說文解字而已,無主觀惡意,更無道德偏差,隻是由于字典文字簡約要求,沒有對這種行為的性質予以說明。如果放在課堂來說白,教師應該給學生交待清楚,這是一種不良現象,我們應該深惡痛疾、堅決抵制,這是教育的責任。
但從語法角度看,“玩女性”一語似有不妥。玩是一種涉及對象相對具象的行為,“女性”泛指雌性人類,表示生物學上的性别劃分或文化上的性别角色,玩與“女性”這樣的性别類型搭配,顯然不夠妥貼,也不符合人們的日常表達習慣。《新華字典》中“玩女性”日常表達上應為 “玩女人”,意思是戲弄一個或多個女性對象,當然這是一種為人所不齒的行為,我們應當堅決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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