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的人千千萬萬,真正成功的卻極為有限,無數的身影在創業的路上倒下、消失。影響創業成功的因素很多,合夥人的選擇至關重要。
有人選擇親戚,有人選擇朋友,又有人說親戚或朋友都不适合做創業合夥。我認為不管和誰合夥創業,都必須“和而不同”,這裡的“和”是指和諧、統一;“同”是指相同、一緻;“和而不同”就是在一個統一體中,存在不同的東西;也就是說合夥人間可以存在矛盾,矛盾中包含着對立(不同)和統一(和)。具體解釋如下:
一、“和”
1.三觀要和 不僅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大三觀要和,時間觀、金錢觀、市場觀小三觀也要和,而且是缺一不可,有人風趣的說找合夥人比找對象還難。合夥人隻有具有共同的見解和方向,才可以在共同創業的道路上走的又“快”又“長”,才可能在後續工作中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簡而言之就是要擁有共同理想、共同的信念。
2.見解獨立 創業前必須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到桌面上讨論,并闡明自己觀點,直至達成共識(“同意”,還是“同意”),隻有達成共識,後續許多問題才能變得簡單。好的團隊會有很多分歧,但是到關鍵時刻,共同的價值觀能幫助這個團隊無往不勝。
3.包容接納 在工作中,一些突發情況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你的合作夥伴能夠包容接納并共同承擔,和諧融洽的氛圍将是戰勝一切艱難險阻的最大動能。
二、“不同”
1.資源互助 不同合夥人不但可以彌補資源上的缺失,也可以在你遇到問題的時候,有人給你提供更好的分擔。
2.技能互補 創業就必須找一個能夠在你不擅長的領域幫助你的人,反之亦然,你也得能在你搭檔不擅長的領域幫助他。
3.彼此尊重 合作夥伴之間雖然來自不同的專業領域,有着不同的工作經驗和專業背景,但必須彼此尊重,并懂得欣賞對方的工作。
因此我們說“和而不同”是選擇創業合夥人的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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