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港交所拟對主闆上市規則進行修改,并刊登了科技公司上市的咨詢文件,以吸引相關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個人以為,此次港交所拟修改主闆上市規則,或将産生多赢的格局,且對于港交所的發展具有非常深遠的積極意義。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其在亞太乃至全球的影響力是不言而喻的。金融服務業作為香港最大的支柱産業,占本地生産總值超過五分之一,也凸顯出其在香港的核心地位。
從2009年開始,港交所曾有7年位于全球IPO募集資金總額的榜首。2021年,香港IPO融資額處于納斯達克、紐交所以及上交所之後,繼續保持全球領先地位,且融資額超3300億港元。但步入2022年以來,港交所募資額處于大幅放緩的态勢。比如來自Wind數據顯示,港股市場2022年前三季度僅有55家企業成功IPO上市,較去年同期的73家減少24.66%;IPO募集金額僅為732億港元,較去年同期的2885億大幅縮減74.63%。前三季度IPO企業數量與融資額的大幅下降,倒逼港交所必須在某些方面尋求改變與突破,而吸納某些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則成為一大突破口。
此次港交所對主闆上市規則的修改不乏亮點。其一,新規則将适用于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企業、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在内的五大特專科技公司。涉及面并不小。其二,無營收、無盈利的相關企業也可在港交所上市,當然也是有門檻的。比如已商業化公司經審計最近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所産生的收益須達2.5億港元,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為8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的最低市值則為150億港元。所有申請人均須于上市前已從事研發至少三個會計年度,已商業化公司研發投資金額須占總營運開支至少15%,未商業化公司則須達到50%。
新規則與滬市科創闆上市規則有相似之處。比如均涉及營收、市值、研發投入等考核标準。像港股市場未商業化公司上市隻考核最低市值,不考核營收,這與科創闆第五條上市标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 億元,主要業務或産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有異曲同工之妙。而且,與港股市場不同的是,科創闆第五條上市标準并不涉及研發投入,也凸顯出科創闆的上市标準更加寬松。
此次港交所拟對主闆上市規則進行修改,既是市場倒逼的結果,也是市場發展的必然選擇。像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低門檻業内聞名,上交所科創闆的設立以及大幅降低的上市條件,也吸引衆多的高新技術産業、戰略性新興技術産業等科技公司前來挂牌。在此背景下,如果港交所仍然墨守成規,将那些有潛力、有前景但還無營收或無盈利的科技公司拒之門外,無疑是值得商榷的,也不利于港交所自身今後的發展。
個人以為,港交所修改主闆上市規則,或将産生多赢的格局。一方面,主闆規則修改後,五大特專型科技公司在港交所上市将成為可能,也凸顯出港交所上市條件的進一步放松。既有利于為港股市場注入活力,也有利于提升港股市場的吸引力與競争力。而且,吸納更多企業上市,也有利于提升港交所的業績,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利益。
另一方面,五大特專型科技公司将擁有新的上市融資平台,助力其做大做強。而且,對于内地的相關科技公司而言,更不失為一個好消息。目前内地在港上市企業超過1300家,規則的修改,讓内地更多科技公司上市有了更多的選擇,内地相關科技公司産生一波赴港上市的熱潮或将是可期的。
當然,港交所修改主闆上市規則,亦不乏與納斯達克市場、上交所科創闆開展競争的意味。其結果最終如何,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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