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城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隊
及時幫助一名“熊孩子”及家屬挽回
打賞視頻主播的4萬餘元
守護了群衆的
“錢袋子”
得到了群衆的感謝和認可
送來了錦旗
“警察同志,你一定要幫幫我們,這是我們全家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啊!”2022年10月2日晚,城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反詐中心接到群衆報警求助,自己八歲的小孫子在網上觀看遊戲直播時,使用家長的手機打賞主播4萬餘元。
接到求助後,值班民警迅速開展工作,現場翻閱了報案人劉女士的手機,發現共有4筆轉賬記錄,共計4萬餘元,均是在某手機APP中以打賞主播為由轉出。經詳細詢問,劉女士的孫子承認了自己在觀看遊戲直播時,多次将卡内的錢充值到直播平台,購買禮物送給主播。
群衆事,無小事。刑警大隊民輔警立即響應,第一時間進行資金緊急止付、查詢直播平台真僞、确定資金流向等操作。經過進一步調查,确認此直播平台系正規遊戲直播平台。
面對此情況,民輔警立即聯系直播平台官方客服,告知充值打賞系未成年人所為,客服回複需要提供佐證資料,驗證成功才能退款。民輔警一邊積極與平台客服溝通,一邊收集上傳相關信息資料,并協助劉女士用手機進行申訴。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與該直播平台客服反複溝通,10月11日,成功将“熊孩子”打賞給主播的4萬餘元全部追回。
“謝謝警察同志,你們真是盡職盡責、一心為民的好警察!”損失錢款失而複得,劉女士一家感激不已。10月12日,特意來到城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反詐中心,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為人民,危急時刻伸援手”的錦旗送到民輔警手中。
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總有一抹“警察藍”為你守護!
POLICE
又到了警方敲黑闆的環節了,
各位家長朋友注意啦!
孩子的價值觀不成熟,
平時應多教育多關注孩子,
防止孩子沉溺網絡,
管理好手機、身份證等信息,
不要讓孩子随意使用。
最後提醒,
不是每一次損失都能挽回,
教育好孩子、樹立正确的價值觀,
正确使用互聯網才是關鍵!
普法時刻
“
未成年人打賞網絡主播,錢款能夠要回嗎
問題解答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其參與網絡打賞所花費的支出,一律應該退還。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通過充值、打賞等方式支出的款項如果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适應,則該付款行為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才能發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認,則該付款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财産,應當予以返還。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明确: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适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供稿:刑警大隊
編輯:史文傑
審核:馬有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