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餘淵
備受關注的特斯拉維權事件仍在持續發酵。
4月22日下午,特斯拉向媒體公開了事故發生前1分鐘的行車數據,并作出一份文字說明(詳見此前極目新聞報道)。對此,維權女車主的丈夫李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其侵犯了車主的個人隐私權和消費者權益,他會立即向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23日上午11時許,李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特斯拉在将車輛發生事故前一分鐘的數據公布前,從未與他們取得過聯系。
“這侵犯了我們的個人隐私權以及消費者權益。”李先生說,行車數據屬于個人隐私,特斯拉未經他們允許,擅自将其公布給媒體及大衆,讓他感到十分詫異。
23日下午,特斯拉方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早在今年2月27日,鄭州特斯拉體驗中心福塔店的相關負責人,便通過口頭播報的方式,向當事車主提供了事發時的行車數據。當天,當事車主就已經通過其個人微博,公布了相關行車數據。他們認為,目前公布的車輛發生事故前一分鐘的數據,并不存在侵犯車主個人隐私的情況。
當事人微博公布數據截圖
對于這一說法,李先生表示并不認同。李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此前他們确實在個人微博發布了數據的相關信息,但那時他們總共隻發布了5秒鐘的行車數據,但特斯拉方面卻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放出了事故發生前1分鐘的行車數據。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介紹,《民法典》中界定了“隐私”及“個人信息”的含義,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甯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号碼、生物識别信息、住址、電話号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陳亮認為,在現行法律規定下,特斯拉公布的相關駕駛技術數據,并不涉及住址、交通路線等私密、特定個人信息,不構成侵犯個人隐私權。
來源: 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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