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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租和租賃有什麼區别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19 23:54:39

一、農村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時間是多長時間

1、農村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時間不得超過20年。

2、租賃期限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3、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我國土地使用年限有幾種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權出租和租賃有什麼區别(農村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時間是多長時間)1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3、住宅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住宅土地使用權可以事實上長期存續。

目前根據民法典明确規定自動續期,但是商品房土地證到期後續期要多少費用沒有明确規定。但是土地證續期一般的費用應該交到土地和房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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