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規範辦公用品領用流程,明确辦公用品領用審批權限,降低辦公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适用範圍
本規定适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公司在辦公用品領取方面的管理規定。
3職責
3.1行政部為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修訂即辦公用品的請購、入庫、發放等相關工作,确保辦公用品領用工作的有序開展。
3.2辦公用品領用範圍限于集團公司、開創和永聯辦公區域。
4規定内容
4.1辦公用品請購
4.1.1行政部根據《最低庫存清單》進行備庫,凡物資低于最低庫存清單數量的,則由行政部負責填寫《請購單》并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後,方可進行采購;
4.1.2若采購物資超過庫存清單範圍的,則由需求部門提交書面《請購單》并注明名稱及規格、單位、數量、需求日期、請購原因,經請購人、部門經理、條線主管總監簽字确認後,交行政部進行采購;
4.1.3行政部根據《請購單》内容聯系供應商明确送貨時間、地點,并對其物資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辦公用品方可開具《收料單》入庫,通知需求部門領取。
4.2辦公用品領用
4.2.1需求部門接到行政部通知後,應及時至行政部領取辦公用品,同時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簽字後方可領用。
4.2.2行政部應根據先進先出原則發放辦公用品。
4.3其它
4.3.1行政部需建立辦公用品《最低庫存清單》并定期更新,《最低庫存清單》經部門經理審核,管理總監審批後進行備庫,原則上不常用的辦公物品不做備庫;
4.3.2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有行政部相關人員對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對庫存物質及時清理,以減少庫存和杜絕浪費現象;
4.3.3行政部需建立辦公用品領用台賬并及時做好登記,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辦公用品領用情況進行統計并發送集團公司财務部備查;
4.3.4U盤、SD卡、電腦鍵盤、鼠标、電話機等屬低值易耗品的物資按《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執行。
5附則
本規定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批準頒布,并自發文之日其正式生效。
6相關文件
6.1《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6.2《最低庫存清單》
7記錄
7.1《請購單》
7.2《收料單》
7.3《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附加說明: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行政部提出;
本規定有行政部經理修訂;
本規定由管理總監審核;
本規定由主管副總裁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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