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
目的:對不合格品加以識别、區隔、風險評估、重新處理,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流入客戶手中。為對品質異常能及時反應及處理、預防、消除異常原因,以維持品質系統正常運作。
範圍:針對來料、在制品、出貨等各個階段的不合格品。
定義:
各部門職責
一. 質量部
負責不合格品處置活動之協調,包含來料不合格、生産中不合格、顧客反饋不合格等。
二. 生産部
負責對生産過程不合格品區隔作業及相應的标識。
三. 工藝部
不合格品控制流程
一. 進料品質異常控制
質量部負責設計抽檢方案,按照标準執行檢驗。進料品質如發現不合格時,張貼不合格标簽并依流程執行批退,并将異常反饋給采購部門進行溝通處理。
過程不合格控制流程
ISO9001:2015标準學習—— 8.7不合格品的控制
一. 标準條款
8.7.1 組織應确保對不符合要求的輸出進行識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組織應根據不合格的性質及其對産品和服務符合性的影響采取适當措施。這也适用于在産品交付之後,以及在服務提供期間或之後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和服務。
組織應通過下列一種或幾種途徑處置不合格輸出:
a)糾正;
b)隔離、限制、退貨或暫停對産品和服務的提供;
c)告知顧客;
d)獲得讓步接收的授權。
對不合格輸出進行糾正之後應驗證其是否符合要求。
8.7.2 組織應保留下列成文信息,以:
a)描述不合格;
b)描述所采取的措施;
c)描述獲得的讓步;
d)識别處置不合格的授權。
二. 标準變化及解讀
1. 新标準用“不合格輸出”替代了“不合格品”的提法,更适合各行業,特别是服務業。服務型組織應結合自身特點識别不合格輸出的類型和具體内容,并在其質量管理體系中加以規定,避免按照标準生搬硬套,甚至照搬制造業的做法。
2. 删除了2008版标準中對處理不合格品的控制、職責和權限要有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當然,組織仍可以根據需要制定形成文件的程序。
3. 本條款的管理對象是組織運作全過程中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輸出,包括采購産品、過程産品、提供給顧客的最終産品,也包括不合格的服務過程。這些也同樣适用于産品交付後、服務提供時和服務提供後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和服務。
4. 對不合格的處置明确了具體的方式,适合各種行業的應用。組織在确定對不合格的處置方式時,應結合行業特點提出要求。
5. 對不合格品采取适當的處置措施後,組織應對其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或使用要求。
6. 組織應:
保留有關以上内容的形成文件的信息,确保可以幫助組織實現過程的改進和優化;
修改可供将來使用的作業指導書,過程和程序的具體内容;
将信息傳達給組織内部(條款7.2 d)和外部(條款8.2.1)的相關人員。這些形成文件的信息還可用作不符合趨勢分析的依據。
三. 本條款審核關注點建議
現以制造類企業為例列幾點審核關注點,僅供參考:
如何防止不合格品混淆?
如何處置不合格品?
是否有讓步接收?
如果有返工,是否再次檢驗合格?
查不合格的原因分析?查不合格的措施?
是否有讓步接收?讓步的原因?讓步批準是否有授權?
不合格品是否有标識?
以上幾點,你所在企業是否有涉及?歡迎轉發到朋友圈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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