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上海破獲首例網紅直播帶貨售假案”的新聞曾轟動一時,關于“直播售假”的讨論也沸沸揚揚。近日,虹口區檢察院已經依法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對廖某團隊共6人及相關商家共34人向法院提起公訴。對于如何發揮檢察職能,遏制“直播售假”亂象,檢察機關再次行動起來……
2017年10月,“直播帶貨”方興未艾,廖某與GM公司簽約成為一名帶貨主播,開始在電商平台開設直播間銷售女裝和飾品,站在行業風口上,短短三年間積累了百萬粉絲。
随着粉絲的積累,廖某也形成了一個約6人左右、分工明确的團隊。
“直播帶貨”本義是為了帶領粉絲發現物美價廉的好商品,然而從2020年開始,為了高額“提成”,廖某的“直播帶貨”路,慢慢走上歧途……
她的直播間中出現了一些“特殊”商品,這些服裝LOGO被遮住,隻以“香奶奶”、“驢家”等詞進行暗示,标榜是“同款”,商品的售價往往隻是正品店内出售價格的幾十甚至幾百分之一,顯然是挂着奢侈品标簽的假冒商品。
每次與售假商家合作,廖某和團隊均能獲得不菲的出場費以及提成收益。為了規避風險,每場“帶假貨”的直播後,直播團隊都會将直播回放删除。
案件移送到虹口區檢察院後,本案承辦檢察官虹口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孔雁多次就案件的定性、金額認定、證據采信等疑難問題,開展研讨并走訪相關企業,聽取權利人訴求,積極促成被告人與權利人達成賠償和解。
經審查,2020年3月至8月間,短短半年裡,廖某和她的團隊就以直播的方式銷售過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品牌的服裝、飾品、手表等商品,銷售金額近70萬元。
虹口區檢察院認為,廖某及她的5名團隊成員結夥,違反國家商标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銷售金額巨大,他們的行為均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日前,虹口區檢察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對廖某及其團隊共6人向法院提起公訴。
廖某作為一名主播,是售假環節中的傳播者,實際貨源仍由不法商家提供。
目前,與廖某合作的其中5家商家被查實涉嫌售假,共計3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虹口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無人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審查起訴階段,廖某的供述引起了孔雁的注意。廖某表示,對于侵權商品她并沒有以正品來賣,在她的概念裡以正品的價格售假才會觸犯法律。同時,公司對售假的主播及團隊也沒有任何懲戒措施。
孔雁認為,僅将涉案人員繩之以法是不夠的,應當從源頭上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約束。
對此,虹口區檢察院主動延伸職能,向GM公司深入了解涉案主播與該公司的合作關系、公司的組織架構、運營内容及合規治理等情況,在調研的基礎上分析該公司在日常經營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拟定檢察建議。
2021年4月25日,本案承辦檢察官一行奔赴浙江杭州向GM公司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公司健全刑事合規機制,推動企業守法合規經營;完善風險防控體系,有效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員工培訓教育,引導樹立産權保護意識。
随後,GM公司針對此次案件提出階段性整改方案,表态會根據此次宣告送達的檢察建議進一步整改落實。
來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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