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順手牽羊出自元代尚仲賢《單鞭奪槊》第二折,本意是看準敵方在移動中出現的漏洞,抓住薄弱點,乘虛而入獲取勝利的謀略,提醒後人,隻要不會“因小失大”,小勝的機會也不應該放過。今天,我們要講一個順手牽牛的案子,一字之差,卻是一個因小失大的案件。
我的牛!
2021年9月的一天,李先生正在四處尋找自己丢失的一頭黃牛。牛作為家裡重要的收入來源,對李先生的意義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正當李先生駕駛摩托車經過某高架橋附近時,一眼瞟到了一輛藍色的貨車載着兩頭牛,其中一頭長着紅色毛發,是當地人極少飼養的黃牛品種。李先生一眼就認出,那正是自己尋找了四天的黃牛,便加大油門上前将貨車攔截住。
司機和李先生争辯了起來,問李先生為什麼攔截他的車。李先生焦急地向該司機說明情況:“車上的兩隻牛,其中的一隻是我飼養的。”
但司機并不知情。兩人在路上膠着。李先生便報了警。
誰偷了我的牛?
李先生繼續向司機解釋,車上有一頭牛是自己丢失的牛。
司機也懵了,這牛明明是自己9000元一頭買來的,怎麼成了别人丢失的了。司機立即撥打了賣牛男子林某某的電話,并讓他到現場。
林某某趕到現場後,心虛地便讓司機将牛還給李先生。但警察還是将林某某帶回了派出所。
林某某在派出所竹筒倒豆子般将事實和盤托出。
原來四天前,林某某放自家的牛時發現,牛群中多出了一頭陌生的黃牛。等了一會兒,發現這頭牛無人看管,便心生歪念,牽回家占有己有。但此時的他也怕有人找上門來,便等了幾天,感覺沒有人來找牛,便立即出手,将牛賣掉了。
誰知,兩人完成交易後,在運輸途中被李先生遇見了。于是案發。
請守住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
案件移送到萬甯市檢察院後,檢察官認真審閱案件材料認為,林某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但認罪态度良好,積極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對李先生的損失及時進行了賠償,取得了李先生的諒解。
其實,林某某非常清楚拿了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是不對的。無論從法理還是情理上看,都是說不過去的。追究林某某犯下錯誤的原因,是一念之差的貪欲。這起案件并沒有造成實質性的損失,在審查逮捕階段完成了社會關系的修複,達到了懲戒教育的目的。最終,萬甯市檢察院決定對林某某不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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