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是宋神宗朝代,從1069年開始,由王安石發動的改動國家積貧積弱局勢的一場社會變革運動,其規模影響堪比春秋戰國時代的商鞅變法。王安石自推行新法到變法失敗,曆時16年,這段期間王安石兩次罷相,他不畏艱難,毅然推行新法,但是王安石的努力并沒有得到一個好的結果與成效,勞心費神,最終變法失敗,還給自己撈了個千古罵名。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王安石變法是一場由宋神宗大力支持,王安石代表皇家中央集權利益的社會改革運動,以内憂外患的宋王朝為主要變法對象,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解決北宋建國後皇家中央集權與各階級民族的矛盾,最終達到富國強兵的終極目标,同時抑制土地兼并,大力發展生産力,從而改變整個北宋“積弱積貧”的社會格局。
上圖是清明上河圖
王安石變法失敗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王安石變法的思想來源于法家。法家确實是解決現實問題(尤其是财政和吏治)的主要理論工具,因為儒家在解決現實問題上的虛弱無力。王安石的變法就是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用嚴酷的法度強化個體(包括工商業和地主)對國家利益的服從和奉獻。
二是王安石變法主要是應對危機的政治沖動,而不是經濟發展的内在需要。這樣形成變法的超前性與社會現實的落後性差距過大,變法沒有适應的土壤。
三是王安石新法的“斂财”實質導緻社會基礎的喪失。變法的真正興奮點是富國,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實際上主要是在分配領域内損下益上,奪商人、地主、農民之利歸國家财政,做到的不過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這使他幾乎把整個社會作為“取财”的對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時,它損害了社會各階級、階層的利益,導緻變法的社會基礎喪失。變法中财政收入的增長主要不是依靠發展生産,恰恰正是以青苗、免役等名目“加賦”的結果。
上圖是王安石
四是王安石的管理能力弱,變法過程中容易發生的問題都出現了。如變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政策執行不力、用人不當、變法派内部分裂。等等。王安石變法過程中一個都沒有少。
五是王安石沒有妥協思維。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改革派和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之争本質上并不是權力之争,而是政策性的争議;并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論,而是怎樣改革的争論。保守派人才濟濟,如司馬光、韓維、文彥博、歐陽修、富弼、韓琦、範缜、蘇轼等。如果拗相公學會妥協,雙方精誠合作,改革變法會出現新的發展。
上圖是司馬光
總結:王安石變法旨在解決中央集權王朝與官僚集團地方地主之間的階級矛盾,從而解決整個國家級政府的财政問題。王安石變法推行了一系列的新法,理财方面推行了青苗法,均輸法,免役法等,軍事方面推行了保甲法,保馬法,将兵法等。從最終效果來看,王安石變法最終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國家确實富了,兵力确實強了。
但是王安石變法最大的觸犯了各官僚地主的利益,遭到了保守派與利益派的強烈反對,内因外患最終導緻王安石變法失敗。宋神宗去世後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後垂簾聽政,起用司馬光為宰相,王安石變法被全部廢除,退出了曆史的舞台。
王安石的變法是在強化中央集權、鞏固皇家利益、踐踏個體利益的道路上的一次短期失敗但影響深遠的改革,它在法家或者國家主義者眼裡是一次進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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