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源至消防設施是由給水管道連通的,管道的設計是整個消防給水工程的重要環節,如有違反規定不合理之處,就會給消防滅火工作帶來安全隐患甚至影響整套系統的使用壽命。
管網設計的一般規定
一、當市政給水管網設有市政消火栓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有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給水管網宜為環狀管網,但當城鎮人口小于2.5萬人時,可為枝狀管網。
2.接市政消火栓的環狀給水管網的管徑不應小于DN150,枝狀管網的管徑不宜小于DN200。當城鎮人口小于2.5萬人時,接市政消火栓的給水管網的管徑可适當減少,環狀管網時不應小于DN100,枝狀管網時不宜小于DN150。
二、下列消防給水應采用環狀給水管網:
1.向兩棟或兩座及以上建築供水時。
2.向兩種及以上水滅火系統供水時。
3.采用設有高位消防水箱的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
4.向兩個及以上報警閥控制的自動水滅火系統供水時。
三、向室外、室内環狀消防給水管網供水的輸水幹管不應少于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餘的輸水幹管應仍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四、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外消防給水采用兩路消防供水時應采用環狀管網,但當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時可采用枝狀管網。
2.管道的直徑應根據流量、流速和壓力要求經計算确定,但不應小于 DN100。
3.消防給水管道應采用閥門分成若幹獨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
五、室内消防給水管網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内消火栓系統管網應布置成環狀,當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不大于20L/s,且室内消火栓不超過10個時,可布置成枝狀(規範要求應布置成環狀的除外參見第二點的1~4)。
2.當由室外生産生活消防合用系統直接供水時,合用系統除應滿足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以及生産和生活最大小時設計流量的要求外,還應滿足室内消防給水系統的設計流量和壓力要求。
3.室内消防管道管徑應根據系統設計流量、流速和壓力要求經計算确定;室内消火栓豎管管徑應根據豎管最低流量經計算确定,但不應小于DN100。
六、室内消火栓環狀給水管道檢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内消火栓豎管應保證檢修管道時關閉停用的豎管不超過1根,當豎管超過4根時,可關閉不相鄰的2根。
2.每根豎管與供水橫幹管相接處應設置閥門。
七、室内消火栓給水管網宜與自動噴水等其他水滅火系統的管網分開設置;當合用消防泵時,供水管路沿水流方向應在報警閥前分開設置。
八、消防給水管道的設計流速不宜大于2.5m/s。
管網中閥門的設計規定
一、消防給水系統的閥門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埋地管道的閥門宜采用帶啟閉刻度的暗杆閘閥,當設置在閥門井内時可采用耐腐蝕的明杆閘閥。
2.室内架空管道的閥門宜采用蝶閥、明杆閘閥或帶啟閉刻度的暗杆閘閥等。
3.室外架空管道宜采用帶啟閉刻度的暗杆閘閥或耐腐蝕的明杆閘閥。
4.埋地管道的閥門應采用球墨鑄鐵閥門,室内架空管道的閥門應采用球墨鑄鐵或不鏽鋼閥門,室外架空管道的閥門應采用球墨鑄鐵閥門或不鏽鋼閥門。
二、消防給水系統管道的最高點處宜設置自動排氣閥。
三、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閥宜采用水錘消除止回閥,當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過24m時,應采用水錘消除器。當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有囊式氣壓水罐時,可不設水錘消除設施。
四、減壓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減壓閥應設置在報警閥組入口前,當連接兩個及以上報警閥組時,應設置備用減壓閥。
2.減壓閥的進口處應設置過濾器,過濾器的孔網直徑不宜小于4目/c㎡~5目/c㎡,過流面積不應小于管道截面積的4倍。
3.過濾器和減壓閥前後應設壓力表,壓力表的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00mm,最大量程宜為設計壓力的2倍。
4.過濾器前和減壓閥後應設置控制閥門。
5.減壓閥後應設置壓力試驗排水閥。
6.減壓閥應設置流量檢測測試接口或流量計。
7.垂直安裝的減壓閥,水流方向宜向下。
8.比例式減壓閥宜垂直安裝,可調式減壓閥宜水平安裝。
9.減壓閥和控制閥門宜有保護或鎖定調節配件的裝置。
10.接減壓閥的管段不應有氣堵、氣阻。
五、室内消防給水系統由生活、生産給水系統管網直接供水時,應在引入管處設置倒流防止器。當消防給水系統采用有空氣隔斷的倒流防止器時,該倒流防止器應設置在清潔衛生的場所,其排水口應采取防止被水淹沒的技術措施。
六、在寒冷、嚴寒地區,室外閥門井應采取防凍措施。
七、消防給水系統的室内外消火栓、閥門等設置位置,應設置永久性固定标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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