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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标準體系的構成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7 00:43:09

内控标準體系的構成?導語如果說資金是企業的血液,那麼組織架構就是企業的大腦(神經中樞)如果公司的組織架構出了問題,出現混亂、權責交叉不清、職責沖突,以及因組織架構設置不合理,造成多頭管理或出現管理真空,雖然企業不會像資金鍊斷裂那樣很快倒掉,但弄不好,也會處于臨時癱瘓狀态,而且企業基本也很難正常運轉下去了,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内控标準體系的構成?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内控标準體系的構成(手把手教你做内控系列之-組織架構)1

内控标準體系的構成

導語

如果說資金是企業的血液,那麼組織架構就是企業的大腦(神經中樞)。如果公司的組織架構出了問題,出現混亂、權責交叉不清、職責沖突,以及因組織架構設置不合理,造成多頭管理或出現管理真空,雖然企業不會像資金鍊斷裂那樣很快倒掉,但弄不好,也會處于臨時癱瘓狀态,而且企業基本也很難正常運轉下去了。

一、何謂之組織架構

1.組織架構的定義

組織架構是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股東(大)會決議和企業章程,結合本企業實際,明确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企業内部各層級機構設置、職責權限、人員編制、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的制度安排。

2.公司治理

現代企業,随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公司(企業)的成長、發展,其内部治理結構逐漸由個人大包大攬向多元化的結構發展,為了應對發展的需要,企業的所有權擁有人會聘請專業的管理人員,代為管理公司。為實現公司最佳經營業績,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基于信托責任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結構性制度安排——這就是現代的公司治理結構。

現代企業最典型的治理結構就是“三權分立”,即“作為擁有公司最終‘決策權’的股東(大)會“、“作為股東代理人且手握經營控制權的董事會”以及“受股東會委托、代表公司股東和職工,為監督董事會及其下屬機構合法合規運營而設立的監督機構——監事會”,三者之間各自獨立行使職權、相互獨立。

公司的組織架構的最“上層建築”就是公司的治理結構。隻有具有合理的治理結構、才能保證經營決策的效率,保證公司經營管理高效運轉。

所以,要想搭建合理的組織架構,首先就要搞好公司的治理結構。

【由于公司治理是一門較深的學問,小編在此不作過多展開】

二、組織架構設置之關鍵要點

組織架構設置的關鍵要點是什麼?

1.如上面所述,首先要搞好公司的治理結構——“三權分立”,決策、經營、監督各司其職。

2.根據公司自身戰略及業務特點,設置好機構(職能部門)和人員編制,并明确各部門及人員(崗位)的職責、權限。公司的機構(職能部門)須根據公司實際業務規模進行設置,并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進行适時的調整。

3.機構設置要做到“全面覆蓋,邊界清晰”、“精簡适度,質效兼顧“、”有主有次,亦有監督“。

✦ “全面覆蓋,邊界清晰”是指組織架構職能部門設置要既要全面覆蓋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避免出現業務或事項權責真空地帶,又要避免職能交叉或沖突,部門職責邊界不清晰。

“精簡适度,質效兼顧”是指組織機構設置要繁簡适度,不能過于精簡,造成部門、人員權責過于集中、有損獨立性、制衡性,也不能過于繁雜,造成運轉效率低下,既兼顧公司運營質量,又兼顧機構運轉效率。

✦ “有主有次,也有監督”是指既有主要、重點業務部門,也有協作部門,公司資源應适度向公司重點業務部門傾斜,同時也需要有監督部門或機制,對各業務部門,尤其是資源優勢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架構設置既要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适時變動或調整,但又不能過于頻繁變動,以免造成公司員工花費大量時間去适應組織機構的調整,進而影響運營效率。在公司業務變化不大、經營結構和運營模式未産生大變化的情況下,組織架構應保持相對的穩定性。

5.對于分支機構(下屬單位)組織架構設置,應結合公司管控模式進行設置、優化,并拟定相應的授權體系、彙報機制和考核辦法。

三、組織架構内控缺陷案例分析

案例1

2020年廣東證監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上市公司東方精工對子公司管控存在缺失,主要體現在:2016年上市公司收購一家子公司後,未建立有效的投資管控制度,對其内部控制體系建設管控不到位,導緻子公司存在未将《2018年度經營計劃書》、《2018年度産品情況及2019項目規劃》、與客戶簽訂的年度銷售合同等重要事項提交其董事會審議等問題。

◇分析:組織架構不僅包括公司本部的公司治理、内部各職能機構設置、部門編制和人員安排、職責權限設置、工作程序規定等内容,還包括下屬單位的管控與治理,尤其對于集團化企業,子公司的公司組織架構設置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子公司的經營效益,進而影響集團公司。上述案例中東方精工子公司“未将《2018年度經營計劃書》、《2018年度産品情況及2019項目規劃》、與客戶簽訂的年度銷售合同等重要事項提交其董事會審議等問題”就是母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授權管控和審批機制、子公司治理結構存在重大缺陷。

案例2

*ST易見的年報一度“難産”,2021年7月5日公布的2020年年報顯示巨虧115億元,而早前業績預告顯示盈利3億元到3.5億元。天圓全會計師事務所認定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ST易見在2020年報中稱,原控股股東雲南九天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九天控股”)構成資金占用共計42.53 億元。*ST易見審批流程随意、不嚴謹源自内部環境缺陷導緻的内部組織架構不完善,從而引發出一系列問題,如保理業務的基礎資産在審核控制方面存在缺陷,獲取的相關資料不完整。同時,部分供應鍊業務預付款審批相關控制也未得到有效執行,業務未經适當審批,形成大額預付賬款。監督失職也導緻了這一系列問題最終爆發。

◇分析:其實企業很多日常經營管理問題,都源于組織架構設置不合理,部門權責不明晰、相關責任人未适當授權——沒有進行相應的授權造成權責不對等,職責、任務事項難于落實或權力過大、沒有制衡約束機制,造成脫離管制,也未設置審計監督這道防線或審計監督流于形式,未能發揮其第三道防線的作用。案例中,*ST易審批流程随意、保理基礎資産審核控制不嚴、預付款審批相關控制存在缺陷、業務未經适當審批等,這些都是組織架構中缺乏應有的授權審批的體現。

四、組織架構如何“控”

内控如何管控組織架構呢?

内控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标的過程。組織架構是公司整體結構、職能設置、人員分工安排,組織架構設置是公司進行内治理、管理的基礎,屬于内控的一個子單元。要想管控好這個重要的子單元,就必須:

1.首先,内控工作人員要調整心态,明确公司組織架構(包括公司治理)屬于内控重要的組成部分,屬于内控重點管轄對象,積極參與并推動組織架構相關内控建設和考評工作。

2.然後,要求公司要建立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三權分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内控制衡(不相容職責相分離、相互牽制)的要求,合理設置部門及崗位,對責任人進行“與職責相匹配的”有效授權,規範重大、重要事項的工作和審批程序。

3.還有,組織架構設置、管理工作,不是簡單畫個職能劃分圖、結構圖這麼簡單,關鍵是要落實具體的職責、權限、分工和工作程序(重點在于:關鍵業務流程審批程序、内控關鍵控制點——關鍵部門、關鍵崗位及下屬單位的管控規定),隻有職責、分工劃分清楚、權限明确并與職責相匹配,工作程序規範且有效執行,公司才能高質、高效運轉。

4.最後,正如内控其他模塊一樣,組織架構的相關控制措施設計要合理(具有經濟可操作性),控制措施的落實也要不走樣,還有檢查動作也要跟上,這不僅要檢查和修正設計缺陷,還要檢查和改正執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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