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公安交警部門獲悉,9月1日起,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内遇有交警路面查驗,對于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核發的駕駛證、行駛證,當事人可使用“随申辦”APP 、“上海交警”APP等移動端的電子證照“亮證”功能處理交通違法和事故。
在交通違法審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時,當事人可出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電子證照處理違法。對于處理需要扣留、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交通違法的,當事人仍需提供實體駕駛證。
在交通事故現場或交通事故處理窗口,當事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電子證照,經核查無誤後,可處理交通事故。
據悉,此舉是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及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作,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按照“創新管理、深度應用、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則,通過數據互聯共享,率先實現駕駛證、行駛證電子證照在交通管理中的全場景應用,切實回應廣大市民對“證照電子化”的呼聲和需求。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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