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挂商品順序?新華社廣州4月2日電 題:“買它”還需防掉坑,主播光環能讓直播電商紅火多久?,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直播挂商品順序?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新華社廣州4月2日電 題:“買它”還需防掉坑,主播光環能讓直播電商紅火多久?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胡林果 黃垚
“老羅居然直播賣小米手機了!” 4月1日晚的抖音直播間,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進行直播首秀,引發數千萬人圍觀,交易額超1.1億元。
火熱的直播電商背後,究竟是粉絲為情懷和主播光環買單,還是直播間内滔滔不絕的産品推介令人心動?井噴式的直播帶貨還存在哪些問題?
跨界直播引關注 各類商品登上直播台
對于羅永浩跨界搞直播,多數圍觀網民是抱着好奇進來的,對于是否要下單購買,則另有所思。廣州大學生李姗姗說,類似寫字筆、雪糕、酸奶這類産品,自己日常也能用到,“但是對價格較高且新推出的電子産品,就憑主播的幾分鐘推薦,還是下不去手。”
直播結束後網民評價褒貶不一。然而,不管是認為主播“啰唆、口誤多”,還是“很努力很勵志”,流量湧入、打賞倍增以及過億的交易額,讓直播平台賺足了眼球。
近期,全國多地多領域都在嘗試直播賣貨。從縣長推薦特色農産品,到火鍋店進駐直播間,各個領域都掀起了一波“直播潮”。
記者了解到,目前直播帶貨平台主要分為短視頻平台和電商平台兩類,前者有流量、海量主播等優勢,後者有供應鍊、品牌商資源等優勢。從實際情況看,兩類平台在相互借鑒、相互融合。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布的《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顯示,2019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已經達4338億元,預計2020年行業總規模還将繼續擴大。廣州市商務局副局長林國強認為,在疫情期間,電商直播帶貨的模式對暢通企業銷售渠道、提振企業貿易信心等确有意義。
跨界直播頻頻上演 “秒搶”同時謹防掉坑
疫情防控期間,多産業“雲複工”、消費者“雲購物”熱情高漲,為全行業的商業模式轉變帶來了新“玩法”:
——縣長帶貨農産品,“跨界”直播緩解農産品滞銷。疫情期間,我國最大菠蘿生産區廣東徐聞的菠蘿在春節期間出現滞銷,徐聞縣縣長、鎮長在多個網絡平台直播,5萬斤菠蘿2小時内被搶購一空;湖南安化的黑茶、陝西甯強的食用菌、山東淄博的蘋果也在進入直播間後被“秒搶”。
——消費者“轉戰”線上,購物商城開啟“雲逛街”。全國知名服裝批發市場廣州十三行商圈,主播“新小晴”第一次直播的單日銷售額122萬元,是平時銷量的10倍。淘寶數據顯示,2月以來,廣州超100個專業市場涉足直播,淘寶直播商戶激增四倍。
——萬物皆可“雲”,“吃播”“玩播”紛紛上馬。市民“吃穿住用”的各個方面都出現在直播中,有旅行社開直播,帶着粉絲雲遊博物館;房地産行業也加入了直播銷售大軍,在直播間裡帶網友看房……
然而,直播帶貨在爆發式增長的同時也帶來諸多消費問題。廣東省消委會投訴數據顯示,“直播帶貨”在消費領域存在的問題多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産品質量貨不對闆,二是發生糾紛時消費者追責難,三是交易過程中缺少第三方監管。
中消協發布的報告顯示,有37.3%的受訪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消費者對直播購物各個環節的滿意度都未達到80分(滿分為100分),對于虛假宣傳和商品來源的擔心情況相對突出。
“明明直播中主播手上拿的蘋果是紅通通的,為什麼我收到的卻是青的?”在直播平台上購買蘋果的南甯消費者劉女士很無奈,“看來還是不能主播一說‘買它’就忍不住‘剁手’。”
“剁手”需多思 勿讓主播光環遮蔽視線
“對一些消費者而言,購買不是因為産品本身,多是消費者對主播的認可與支持。”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歐衛安認為,消費者容易被主播吸引,通過主播的言語描述和現場互動,進而對産品進行“強聯想”。
“一些高流量直播的‘翻車’經曆也給主播們敲了警鐘。”歐衛安建議,平台應通過信用評價等方式進行管理和約束,加強網絡主播的職業素養和規範意識,主播也應珍惜消費者口碑。
“主播直播時口頭承諾了贈品,但是最後發貨的時候又沒有,想維權的時候連直播鍊接都沒了。”湖南消費者張悅對直播購物經曆不太滿意,沒想到這個購物方式“連一點影子都沒留”。北京市浩偉律師事務所律師許飛提醒,消費者參與直播帶貨,要注意留存截屏、錄音、錄像等相關憑證。
而對于直播中存在的虛假宣傳消費糾紛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直播推薦商品的本質還是屬于廣告性質,“電子商務法已經明确了平台責任,平台應進一步規範管理入駐商家和主播,網信和市場監管部門等也要加大監管力度。”
劉俊海建議,監管部門要對直播平台進行監管,做好事前、事中、事後監管覆蓋,引導直播電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此外,多位專家提醒,直播帶貨的關鍵功夫是在互聯網之外、在線下,而不隻是直播帶貨的短短幾個小時,對品牌方而言,最重要的還是練好“内功”,用實實在在的産品打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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