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女人這一生一定要拎得清這樣一件事:
咱們該談愛情的時候,談愛情。當婚姻裡沒有愛情了,我們就别傻傻地談愛情了,而該好好談談“利益”。
記住,沒有了愛情,談利益不是傻,是清醒。
《我的前半生》裡的羅子君,在跟陳俊生離婚的時候,處處都很傻,她一直想要跟陳俊生談感情,竟然還相信陳俊生為了離婚給她的那些許諾。幸好有一個好唐晶,時時處處敲醒她。她隻在陳俊生要房子的時候,說過一句讓我佩服的話。她跟陳俊生說:“不要跟我談感情,我們之間最沒得談的就是感情。”
因為她的不談感情,她給陳俊生多要了40萬。
在看看陳俊生離婚後的舉動。他不僅對羅子君沒什麼情義可言,對自己的親生兒子平兒都是非常狠心的。
多慶幸,羅子君還有最後的一絲清醒:她談了利益,不至于讓自己和平兒更艱難。
可很多女人身邊并沒有好唐晶。
張妍是那種因為原生家庭缺愛,男人給了她一點愛就結了婚的女人。她結婚的時候,算是裸婚。
其實,我不建議任何女孩子裸婚,因為我也是裸婚。我吃了太多苦,所以不得不告訴你,婚姻是需要有物質做基礎的。你們兩個可以結了婚之後,再奮鬥。但是,那是需要時間和力氣的,并不是所有女人都有那個毅力去熬。
可張妍熬了。
她和男人結婚的前兩年,張妍不敢要孩子。因為她和男人都蝸居在地下室裡,恨不得每頓都煮面條吃,好省下點買房子的錢。
張妍從未後悔過跟男人吃苦,因為那時候她和男人之間有愛情。他們兩個人在異地他鄉,相互溫暖,彼此鼓勵,日子雖然過得清貧,但她心裡是踏實的。即使男人為了攢錢,連過年都不肯讓她買一件新衣服。他說:“過年不過年有什麼區别嗎?不花那點錢,咱們照樣能過年。難道就非得花那點錢,過這個年才痛快嗎?那錢花出去就不痛快,不如在咱們自己口袋裡來的舒服。”
女人因為缺愛,往往覺得隻要這個男人愛我,陪他吃多少苦,我都願意。可她們不知道的是,但願理直氣壯讓你吃苦的男人,都沒那麼愛你。
當然那時候,跟男人一起奮鬥的張妍,并不知道這些。她那時候因為愛男人,所以理解了男人。他也是為了早點買房子,早點能一起過上好日子。
張妍在工作的第三年,晉升了。她的工資一下子漲到了男人的五倍。她内心狂喜,覺得他們的未來終于有希望了。那時候的男人也是快樂的。有一個能掙錢的老婆,他終于可以少奮鬥幾年了。
張妍的工作開始忙起來,因為沒有孩子,她和男人之間的矛盾并不顯著。他們當時的主要矛盾是:張妍想要花錢,而男人不想讓張妍花錢。即使那些錢是張妍自己掙的。
張妍結婚的第五年,他們終于在小縣城買了一套房子。而張妍也開始了自己的備孕。我們不得不說回這套房子。張妍自從漲了工資之後,就包攬了家裡的日常開銷,而男人的錢,男人是全部攢起來的。他們買房子花了75萬,男人出了25萬,張妍出了50萬,戶口本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
兩個人有了房子,心也徹底踏實下來。張妍很快懷孕了,但是她懷孕之後,所有的矛盾都來了。男人覺得張妍即使懷孕了,也該跟一起一樣,上班做飯,洗衣服,該做什麼做什麼。畢竟,張妍也不是多金貴的人。
可張妍辛苦了這些年,終于能過點好日子了,就開始對男人有了要求。我懷了孕,錢自己掙,家務活你還不做,憑什麼呢?
兩個人開始吵架。張妍始終覺得是他們感情出了問題。但是男人就覺得,張妍仗着自己能掙錢,開始對他挑三揀四了。他拒絕被張妍“使喚”。
張妍在這樣的艱難中生下了孩子。因為張妍要上班掙錢,男人的母親過來幫張妍帶孩子。
幾乎是一夕之間,男人就徹底變了一個人一樣。孩子的到來,并沒有讓他們的感情變好。因為孩子到來,而叢生的問題,在原來問題的基礎上,更複雜了。
男人晚上回家會看孩子,會跟自己的母親說話,但就是不肯跟張妍說幾句話。他還以孩子晚上太吵為由,住到了客廳裡。每天晚上,張妍和她婆婆圍着孩子轉圈的時候,他就在那裡一整晚地玩手機。
張妍内心憋屈開始不斷地跟男人吵架,她想要讓男人知道她這個人的存在,她想要男人能關注她一下。
可惜張妍這種吵架的表達,不僅沒能讓男人回頭,還讓男人徹底厭倦了張妍。他在孩子5個月的時候,提出了離婚。他說:“誰要孩子,家裡的房子和錢都歸誰。你要上班掙錢,你媽也不能給你看孩子。你要是為孩子好,就把孩子給我。我媽看孩子,你也是知道的,不會委屈了孩子。”
張妍有了孩子,不肯離婚。她跟男人說,自己有錯可以改。但是張妍的丈夫說:“你改不了的,你就是這種人。咱們倆一開始就不合适。”
張妍努力了兩個月,依舊不能挽救自己的婚姻。按說,到了這樣的時候,張妍跟男人沒感情了,要離婚了,那就别再談感情,而該談“利益”。
畢竟張妍在這場婚姻裡,付出的隻比男人多,不比男人少。可是,張妍沒有。張妍的丈夫和張妍的婆婆給張妍制造了一種假象:即使張妍離了婚,她和男人之間沒有愛情了,她和他們一家人還是有親情的。
也正是因為如此,張妍到了這樣的時候,都始終沒跟男人談過利益。她甚至沒想過要把孩子争奪過來。因為她覺得自己的娘家人不會幫自己帶孩子,孩子跟着自己,隻能是吃苦受罪。
張妍跟男人離婚的那段時間,張妍的婆婆對張妍更好了。她跟張妍說:“我兒子就是一時死心眼,你這麼好,等到他離了婚就知道你的好了。到時候,有孩子,你們的脾氣都收斂一下,咱們就複婚,讓孩子守着自己的親爹親媽過一輩子。”
張妍就這樣入了這個坑。
她跟男人離婚,什麼都沒要。房子歸了男人,孩子歸了男人,家裡有20萬的積蓄,她跟男人一人一半。男人說:“這10萬算是你給孩子的撫養費,我以後養孩子,不會給你要一分的撫養費。你自己願意給孩子的,算是你對孩子的心意。”
張妍就這樣跟男人離了婚。她抱着還跟男人一家是親人的打算。周圍的人有知道張妍離婚情況的勸她:“你别那麼傻,該是你自己的就是你自己的。你怎麼也得為自己争取點利益。不然你白跟他受了這些年苦不說,還把自己掙的辛苦錢,都搭進去了。”
可張妍說:“他的人,我都不要了。我還要這些錢幹什麼。我要是圖錢,我根本不會嫁給他。”
我很難理解張妍這種女人的想法。她都要離婚了,還特别在乎男人對她的看法。她想要一直保持她在男人心裡的那種“好”,那種沒有哪個女人比我更愛你的“好”。那種我結婚離婚都不是圖你錢的“好”。
她沉浸在自己情感痛苦的情緒裡,覺得愛情和婚姻都沒有了,别的東西也都不重要了。她甚至會在心裡規劃藍圖,規劃男人一定會後悔離婚,娶了二婚的妻子一定會特别懷念她,然後幡然醒悟的藍圖。
可這一切不過是她自己的想象而已。
男人離婚不到一年就再婚了,他有房有車娶了自己的初戀女友。而張妍的孩子被張妍的婆婆帶回了老家撫養。張妍這時候才知道着急,她跑回婆婆那裡看孩子。她婆婆也完全變了一副嘴臉。她婆婆對她說:“你以後不要總是來看孩子,畢竟我兒子已經再婚了,你老過來,怕新媳婦不高興。再說了,你要看孩子就多買東西。不然你過來看一眼,讓孩子更想你,有什麼用啊。你要是覺得不行,那你就把孩子接走,我也不攔着。”
張妍這時候才開始後悔。她離了婚損失了60萬,最後的結局不過是成全了男人的一場冒險。
她沒有被善待,關于前塵往事,關于她的那些好。男人和她婆婆都不否認,但是他們表示已經過去了,他們要顧眼前的日子。
她的孩子也沒有被善待,她的孩子跟着奶奶回了老家,髒的像個土人。她想要把孩子帶走,可是卻沒有人給她看孩子。她沒房沒積蓄,也給不了孩子好的生活。而那10萬的撫養費,她是留給了孩子,但是卻被男人買了車。
這一切都超出她的想象,但是她卻已經無力回天。
我始終在想,如果當初羅子君身邊沒有唐晶,她會不會也是這樣的下場。如果陳俊生要了平兒,平兒會把爺爺奶奶帶回老家,想要見母親一面都很難。
陳俊生有了新的家庭,他就隻顧新的家庭。不會再多給羅子君一分錢。
她和平兒,該是多悲慘。
我很讨厭一些人這樣勸那些離婚的女人:跟前夫離婚後,不是戀人但還是親人。所以,到最後鬧離婚的時候,不要太看重錢,給彼此留餘地。
如果他不損害我的利益,那麼我可以留餘地。因為有孩子,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但是如果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那麼他跟我之間就不必講什麼親人了,大家把利益分清楚就行,我不占便宜,但是也絕不吃虧。
尤其是女人有孩子的時候,一定要盡可能多地給孩子争取利益。不要入什麼“離婚了還是親人”的坑。
離了婚,大家各走一邊。他顧他的人生,你顧你的人生,你們之間沒什麼情分可言。即使有孩子,他也僅僅是孩子的父親,至于你們之間,離婚那一刻,情義和利益早就該兩清了。
後台有一個女人問我,她的丈夫去世了,她婆婆不想讓她改嫁,說會把她當親閨女。她跟我說,她丈夫是車禍去世的,補償了很多錢。
我跟她說:“不要聽你婆婆的,争取你自己的利益,去過你自己想過的人生。”
可她跟我說:“我跟丈夫有感情,不圖他的錢。他人都沒有了,我就不要那些錢了。”
我不建議你放棄,并不是我不善良。而是,當你本該得到的,都不要的時候,别人就會覺得那不是你該得的。
願你善良,但永遠别傻。
也願這個坑,女人都不要入。離了婚,沒有情感可言了,該争取的利益,就一定要争取。既然兩個人離了婚,那就各自過好自己的日子,并不适合當親人,也很難當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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