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标與邀請招标各自的優缺點?招标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之一招标又分為公開招标和邀請招标,二者在基本概念、适用範圍等方面均有不同本期法律簡報将對兩種招标方式進行簡析,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公開招标與邀請招标各自的優缺點?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招标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之一。招标又分為公開招标和邀請招标,二者在基本概念、适用範圍等方面均有不同。本期法律簡報将對兩種招标方式進行簡析。
一、基本概念
公開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标;
邀請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标。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第十條
二、适用範圍
公開招标通過指定媒介發布招标公告,面向的是不特定的投标人,招标内容公開透明,适用範圍較廣;
邀請招标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标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标邀請書,面向的是已知數量的投标人,适用于不宜公開招标或經有關部門批準允許邀請招标的項目。邀請招标具有保密性強、招标工作量較小、招标費用較少、招标時間短(無需招标公告及資格預審等程序)等特點,競争較為有限,不如公開招标透明,僅适用于特定的範圍。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确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适宜公開招标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請招标方式采購:
(一)具有特殊性,隻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采用公開招标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
第八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标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标:
(一)技術複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隻有少量潛在投标人可供選擇;
(二)采用公開招标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标投标辦法》
第十一條 依法必須進行公開招标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标:
(一)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隻有少量潛在投标人可供選擇;
(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适宜招标但不宜公開招标;
(三)采用公開招标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三、擅自進行邀請招标的法律後果
如前所述,邀請招标适用于特定的事項與範圍,應公開招标而采用邀請招标的,涉嫌違法違規。
依法應當公開招标而采用邀請招标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四條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依法應當公開招标而采用邀請招标;
(二)招标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澄清、修改的時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标文件的時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條例規定;
(三)接受未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或者個人參加投标;
(四)接受應當拒收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所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本文由中國科協學會服務中心法律顧問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淩霄律師團隊提供,本文僅供學習交流,不代表出具任何法律意見或建議,具體事宜請咨詢專業機構。
來源|法律服務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