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民晚報
上海長甯區中山元一新苑小區的
不少業主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小區内的流浪貓肆意流竄
甚至跳進了業主家陽台遛跶
這背後是
小區周邊長期存在的
投喂行為引發的流浪貓聚集
業主與喂貓人之間的矛盾
也因此加劇
新民晚報“上海時刻”出品
小區業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消防通道曾是不少喂貓人的定點投喂點,他們甚至在通道角落加蓋了貓舍,給流浪貓遮風擋雨。然而,貓舍引發流浪貓聚集,影響消防通道通行安全。
在不少業主的強烈要求下,去年業委會協調物業拆除貓舍,并在消防通道鐵門下沿加裝木闆,阻止流浪貓進小區,并要求小區内的喂貓業主減少投喂次數。
之後投喂行為低調了很多,喂貓人不再在中山元一新苑投喂,轉而把投喂地點挪到了小區外。記者走訪發現,與中山元一新苑小區一牆之隔的中華小區成了大量愛貓人士的投喂點,小區内大貓小貓随處可見,絲毫不怕人。有投喂人告訴記者,自己并不是中山元一新苑小區的業主,因中華小區投喂沒有引發矛盾,久而久之這裡就成了一個投喂點。
投喂流浪貓本是善心之舉
但又确實引發了居民間矛盾
甚至影響到了小區的管理
上海市晨光學者、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辛方坤表示:
從法律上來說,對于小區内投喂流浪貓犬并沒有明确的權責義務規定。但從基層自治的角度,屬地街道居委或可以成為一個合适的牽頭人,引導居民合理化投喂,引入動物機構做好流浪貓的絕育防疫等工作。
事實上,因為投喂流浪貓狗方式不對,投喂人可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據新華網報道,2019年9月20日,貴州遵義市正安縣60多歲的昝某某在回家途中被一條沖過來的土狗撞倒受傷,經鑒定為右側多發肋骨骨折十級傷殘。警方調查顯示,肇事的是一條流浪狗,系當地居民萬某某經常喂養的流浪狗,于是昝某某與萬某某就賠償一事對簿公堂。最終,經遵義中院審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當庭兌現了4萬元賠償款。
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則表示,外省的這一判例仍屬特例,因流浪貓狗本身屬于無主之物,正常情況下,投喂人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針對流浪貓狗的管理仍應由政府部門牽頭。而在具體案例中,投喂人是否要為流浪貓狗的侵權行為負責,也要看其中的因果聯系與具體情況。
來源:新民晚報(記者 戴天驕 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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