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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點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0 23:10:22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1

深圳網紅小小莎“跳單”事件,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關于房産中介,我真的有話想說。

首先說說自己和房屋中介的關系吧,在黃州通過中介買過兩套房子,賣過一套房子,前公司是做新房代理的,後來轉型做了二手房中介、新房渠道,現在的工作内容也是在房地産這個行業打交道,多多少少,我想我還是有談這件事的權利的。

因為工作的原因,熟識很多經驗豐富的行業大佬,關于這件事情,我還特意地咨詢了他們。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2

他給我是這樣回複的:這件事要一分為二地看,如果小小莎是跳過中介直接跟房東簽訂買賣合同,這種情況就屬于跳單;如果小小莎是放棄中介一,和中介二達成買賣協議,這就不是跳單,而是中介一自身的職業技能不足的問題。

他這樣給我的解釋,整件事情就很明了了。先不說看不見的背後的故事,就拿現在擺在明面的證據,整件事情基本上屬于我的同事所說的第二種情況,隻能說明鍊家的經紀人技不如人,吃相難看。

通過制造輿論的方式,想讓小小莎“吃虧”,所以小小莎一直處于很被動的狀态,被曝光住所,被千夫所指,購房者在這種情況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因為小小莎手中也沒有十足的證據表明,她的個人隐私被曝光,就是鍊家所為。

就如同鍊家方,他沒有證據直接證明小小莎跳單,隻能通過輿論的壓力逼迫小小莎低頭道歉。

這種情況,隻有硬抗,看誰堅持到最後誰就勝利了!法律本着誰舉證的規矩行事,在這種針對沒有十足證據民事糾紛,也是很難去評判。關于這件事情,已經鬧上了法庭,結果,自然會有一個結果。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3

2021年1月1日發布的“民法典”,已經明确了跳單的責任歸屬,可無論哪一方赢了這場官司,實際上都是雙輸的局面。

小小莎作為網紅,由于這個時間,她的安全和隐私完全得不到保障,而且工作也處于一個停滞的狀态。

鍊家,作為貝殼旗下數一數二的中介公司品牌,他們的中介費用也是超出行業标準,好像是3個點,成交價好的置業有議價空間,但也低不到哪兒去。

所以這其中會換中介公司成交,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成交額,還有中介費。

别拿什麼所謂的契約精神,制造輿論。

第一.這房源并不是鍊家獨家房源

第二.鍊家沒有和小小莎簽訂或口頭約定看房協議,不存在違約,也不存在所謂的契約

第三.哪家中介服務費低,議價能力高,小小莎選擇哪家中介公司為她服務,有什麼問題?

第四.曝光小小莎住址,诽謗小小莎跟賣家私自簽約就是合法的?

第五.鍊家這麼有道理,怎麼不打官司非要制造輿論帶節奏?!

第六.明明是鍊家的經紀人能力問題,非要怪罪于小小莎換了服務商,這邏輯很無語!

第七.的确鍊家做了服務,小小莎也享受了鍊家提供的服務,但是就應該在鍊家消費?沒有這樣的強盜邏輯吧?

第八.誰能說自己從來沒有在實體店挑選東西,試用東西,體驗營業員的服務,回到家去網上搜京東天貓的?

第九.房屋中介在中國的名聲一直不好,隻能怪所謂的中介行業聯盟定制的所謂“行規”,讓普通消費者對于中介這個行業,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盡量敬而遠之!

第十.做服務行業的,有誰不辛苦,有誰不是拿着自己的笑臉去貼冷屁股,為什麼中介就必須付出多少,回報多少?那别的行業做銷售的,是不是都應該轉行去賣房子?

别的不多說了,開始我想說的主要話題,關于中介的槽點。

槽點一:房源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4

我沒有研究房屋中介是否屬于舶來品,但是我相信在房屋中介還沒興起的時代,房屋交易也一直處于正常的狀态,正是因為交易量大,吸引着投機者壟斷房源信息,衍生出了房屋中介這個行業,市場規律很正常。

但是現在的一種狀況就是,線下除了中介公司,已經沒有可以給房東提供房源出租出售信息展示的平台,線上的各種信息平台也被中介公司壟斷,當你想通過自己的方式與賣家或者買家聯系溝通,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當房東在任何平台上挂出自己的房源信息,你将會在短時間收到各種中介公司的電話,影響了正常生活,迫使你不得不委托中介公司替你服務。

而當一個房源沒有簽獨家協議,這個房源将會擁有幾家十幾家甚至上百家中介公司交易的權利,也就是說找誰售賣租賃這個房源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有人很好奇,為什麼小小莎為什麼一開始找的是鍊家,而不是第二家中介公司,是因為信任鍊家大品牌嗎?

說實話,還真不是。

現在的看房的方式已經從線下轉到了線上平台,而像安居客,58同城等流量大的平台,他們是有類似百度的競價排名的方式,同樣的一套房源,誰有錢誰就可以将這個房源置頂,在各種界面展示這套房源,很多時候你隻是看中的是這套房子,而并不是其背後的中介公司。

也就是說,像鍊家這種錢多規模大的中介公司,他在整個中介行業競争力也大,别說中介公司百花齊放,實則變相性的抱團壟斷,消費者選擇性很小的。

就像現在的武漢新房市場,貝殼已經占據了近九成的渠道公司資源,說非貝系的渠道公司在夾縫生存并不誇張。

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選擇房源表面上是你在選擇,實際各種信息平台通過各種計算方式,類似于“猜你喜歡”的這種設計,已經替你選好了同一套房源,其背後的銷售公司。

也就是這樣的原因,很多中介公司都在說自己的成本高,而消費者不理解。大多數的經紀人是0底薪的,人工成本幾乎為零,運營成本大部分都在于店面房租,水電等,還有信息平台收取的服務費。

槽點二:人員素質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5

如果我會讀書,誰會去做銷售啊?

這是我們常聽到的話,也正是這種觀念,中介行業給人服務感覺很缺失,正是這樣的原因,像鍊家這種已經發展一定規模的中介公司,開始對房産經紀人的文憑有做要求,對應而來的就是通過提高收入,來吸引更高文化水平的人來加入他們,随之而來的就是成本的上漲,這也就說回了鍊家的中介費為什麼會這麼高。

就我個人的觀念,文化高跟懂得怎麼去做服務,并沒有太大的關系,更多的是在于一個企業文化對員工的熏陶,和專業技能對員工的培養。

沒人會覺得,買一套房子,隻要把買房者服務舒服了,根本就沒人在乎這人是小學畢業還是研究生。

文憑在銷售行業,起到的隻不過是一種錦上添花的作用。

文化水平的高低,跟一個人是否學識寬廣,能說會道不成正比的。

所以與其将招人重點,人工成本投放在用人标準上,還不如側重公司内部的培訓。

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過大不必要的成本開支,最終隻會留給消費者買單。

槽點三:個人隐私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6

之所以房産中介行業,比其他的銷售行業,有更大的話語權,換句話說,更容易耍流氓,主要因為,不論是你是買方還是賣方,隻要進去了談價格的階段,雙方個人信息,基本情況,像是居住在什麼位地方,在哪裡工作等等,房産公司已經全權掌握,這也導緻了買賣雙方,特别是買方處于非常被動的狀态,除非你不買了,要不潛意識的就會提醒自己,和氣生财,就别貨比三家了。

這一次的小小莎“跳單”事件,不正是這樣的原因,上了幾次的熱搜。小小莎隻不過是做了一件正常消費者做的事情,結果其個人隐私全都暴露在了網上,受到了各種騷擾,不僅影響了生活也影響了自己的工作,精神上也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不是所有人都是郭敬明,誰也不想露富,炫富,就算購買價值1600萬的房産,即使做個短視頻為自己營銷,也不想讓全世界知曉自己住在哪裡,這一次和鍊家的不成功合作,造成的影響,對于小小莎,對于鍊家都是負面的。

而小小莎是冤枉的,鍊家是自找的。

關于消費者半路更換中介公司,在這一行很常見的,也是很頭痛卻無法解決的事情,隻不過這一次的對象是擁有600萬抖音粉絲的深圳網紅。

鬧得滿城風雨,不僅是想給小小莎難堪,更多的是一種以儆效尤的示衆。

看吧,這就是不依照中介行規消費的後果,你們還敢嗎?

那些數落小小莎不是的中介從業者,你們選擇性失明的譴責,難道說違心的話真的不臉紅嗎?

你們就沒有經曆過“找關系”走“内部價”去購買低于正常售價的事情嗎?

隻因為你們是房産中介,隻因為你們掌握了買賣雙方的個人信息,就可以為所欲為?

槽點四:費用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7

1.售價

由于出租出賣方與房屋中介方是單線聯系,而且對于其價格基本上是根據市場行情、個人意識去制定,所以說這其中并沒有所謂的市場監管,以至于會出現中介機構抱團哄擡某一區的房價,或者是中介與賣方聯合哄擡某一區的房價,雖然這種事情相關政府機構早已出台各種政策抵制,有所成效可還是很難控制,就一句話,這價格是市場行情。

聯合哄擡價格是一個方面,還有一個方面就是擡高售價。

這裡面的問題就是,賣方由于急于出手房屋或者并不了解當時的市場行情,開了一個比市場價底跟多的價格便可出售,很多中介為了不壓低這一片區域的平均售價,會與房東溝通或者私自擡高銷售價格銷售,這種情況并不少見。

同一套房子,在不同的中介挂出的售價也會不一樣,所以當房屋作為一件商品展出,消費者必然要貨比三家,而不是在一家中介不停的還價。

當然還有那種吃差價的問題,私自将銷售價格提高出售,銷售給遇到急于購房又不了解行情或者不懂門道的客戶,不僅賺取中介服務費用,還會額外賺取銷售差價,這種做法是更加的不厚道,甚至是惡心的。

當現在的房屋中介趨于正規化,吃差價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少,畢竟社會在進步,人們的意識,維權意識也在上升,随之而來的中介方付出的成本也将會更好。

好的口碑,才能走得更遠。

2.中介服務費

這個費用也就是單純的房産經紀人為買賣雙方提供聯系維護房源等一系列的服務,直到簽訂買賣合同,才會收取的費用。這個費用每個中介公司的價格都不一樣,基本上都是按照成交金額的幾個點收取,整個行業的大概的标準是2個點,像鍊家這種公司會開出3個點,有些小公司1個點也會去做,因為這個費用是明面上的,可以私自談的,也就衍生出了一口價的打包費。

這也就是說為什麼小小莎買的房子,成交價高,在鍊家的中介服務費要十幾萬,反而換了一個中介,中介服務費隻要九萬塊錢,還将房屋的成交價少了52萬。

3.過戶費

我這裡說的過戶費是指包含房屋過戶産生的稅費評估費工本費等相關費用。

很多中介都會按照成交金額打包來收取相對應的費用,明面上是免費替買方服務,實際上他們根本不讓買方參與其中,看似明碼标價,實則油水很足。因為購買方是根本不了解裡面的門道的,以至于買方會成為冤大頭。

我的黃州的兩套房子就是這樣,那個中介說的很好,按國家标準收取各項過戶産生的費用,實際上過戶的稅費是按照評估的價格收取,但中介方為了賺取差價,會讓合作的評估公司将房屋的評估價值低于成交價甚至是市場價,這就會導緻買方不僅付出了中介費,還在過戶費額外的付出。

結果由于我收到的發票數目與我支付的數目根本無法吻合,差了有好幾萬,去找他們理論碰了閉門羹,還威脅我知道我的住所,要我好之為之。

結果過了半年,我把他們告上了法庭,結果走了簡單程序讓他們退還了大部分的差額。

主要是主持這個案子法官是站在他們那邊的,勸我得饒人處且饒人,他們就是賺這種灰色收入的,如果不是中介方沒有經驗,合同寫的有漏洞,這個案子他們不會接,更不會開庭。

我當時,真的,隻有妥協了,就連訴訟費,也是法官讓我這邊出了,雖然不多,好像是25元還是50元,但實則有點惡心,畢竟作為公平機構,對于中介的這種做法,打心裡是默許的。

明面上我赢了這個官司,實則不是我輸了,而是這個社會輸了。

4.貸款服務費

這個費用就類似于在4S店貸款買車産生的金融服務費,我不知道别的城市是怎麼一個收取标準,黃州在貝殼沒進來之前,對這項費用的收取沒有一個标準,貝殼進來後就會在居間合同上表明,費用不少,三十多萬的房子,三千元的服務費。

按理說這種服務的成本,除開人工費用,基本上就是工本費了,因為每個中介都有合作的銀行,銀行也因為業績關系基本上不會和中介公司不合作,而這其中的所謂核驗貸款資質等一些工作,都屬于銀行的工作範圍,中介方也隻需要提供溝通罷了,再就是通訊紙張的費用。

别說什麼和銀行關系維護的費用,這其中的支出公司很少會有款項撥出來的,基本上屬于信貸專員的工作範疇,除非大型的節假日或者銀行領導的會見,日常的關系維護費用,公司是不會買單的。

槽點五:房産中介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8

前面也提到了,關于房産中介的誕生,源于市場的發展,這是時代的産物,但我們真的需要房産中介嗎?

同樣的問題,我也問過某中介公司某區域大區總,他跟我說了三個問題:

1.發生了很多買家為了省下中介費,和業主私自交易,由于沒有調查房屋産權的問題,房子錢款兩空,如果有中介做過房調,那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

2.如果沒有中介,當房屋買賣,究竟是誰敢先過戶誰敢先付錢?

3.沒有中介公司,銀行是不會為買房貸款的。

這種回答我是不接受也不贊同的,有點自圓其說。

第一個問題,買家為了省中介費,私自和賣家交易的前提下,這個房源也是通過中介公司介紹而知道房源信息的,難道中介公司在發布房源之前,就沒做過房調嗎?

雖然跳過了中介公司與賣家達成交易,中介一方看似無責,但是發布有産權問題的房源,作為商品提供方不應該負責嗎?

再說回買賣雙方通過中介公司達成交易,簽署的合同也是買賣雙方的購買合同,中介一方并沒有承擔任何的責任風險協議,因為中介方隻是一個提供房源的居間方,後果都是由買賣雙方承擔,即使鬧上了法庭,也将是買賣雙方的官司,作為中介方隻是一個證明這筆交易的證人方而已,因為中介服務在買賣雙方簽訂購買合同那一刻起,服務就結束了。

合理合法合規,但很流氓!

第二個問題,誰先過戶誰先付款,完全是處于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前提之下,當你手握着對方的個人信息資料,簽訂的買賣合同,加上過戶前和對方的溝通交流的基礎,現在又可以通過手機轉賬,在行政大廳那麼多人的環境之下進行正常的交易,基本上不會出現問題,也不會有不信任對方,因為信任并不是有中介的介入才會信任。像是一線超一線的城市,房産交易對應的資金很龐大,也就衍生出了資金管理機構替買賣雙方監管交易金額,類似于淘寶交易背後的支付寶,這種機構的出現,更大程度上化解了交易風險。

而且房屋過戶真的很簡單,非常簡單,學習成本很低,基本上不需要中介的幫助就能搞定。

第三個問題,銀行基于中介方開展二手房交易貸款,并不是因為銀行依賴于中介機構背書,而是就目前來說隻有中介機構,沒有選擇。如果當房産交易回歸到原始的狀态,買賣雙方直接溝通、交易,不允許房屋中介機構的出現,到時候就會衍生出新的行業,像是貸款驗資的機構等等,将要做的工作更單純,也更簡單。

結尾

房産中介,作為一個時代的産物,我們不能去否認、否定它的出現和存在。

就像郭敬明在節目上說的:你可以永遠不喜歡你不喜歡的東西,但請允許它存在,你可以繼續讨厭自己讨厭的東西,但請允許别人對他的喜歡,是不是我們能夠允許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類型。

這就是房産中介存在的意義。

要做的隻有将這個行業,越做越專業、越做越規範,隻有将口碑做起來了,服務做規範了,自然而然在這個社會上的微詞就會少很多。

在說會深圳網紅小小莎“跳單”事件,就像我前文提到過的,這件事的爆光出來的,不光是簡單一個買方和中介方的一個服務不成功,導緻的後續問題,而是一個客戶個人隐私無法保護的問題。

這正是因為買方是一位公衆人物,各種方式各種機構、自媒體、輿論讓這件事情變成了一個社會焦點,不論誰對是錯,小小莎至少在某部群體中成為了衆矢之的,這種隐私的曝光,是違法的,也是很恐怖的。

二手房中介點評(二手房屋中介的槽點)9

對于客戶隐私方面,真的希望所謂的房地産中介協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和義務,對于中介方對客戶隐私的洩露,應該是0容忍,狠處罰的方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而不是保障自身的權益,去做所謂封殺客戶的行為。

這種,隻需隻許周公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為,隻會将房屋中介這個行業,在衆人的印象中,越變越壞,越來越讓人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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