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有什麼正義理念?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蘇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法律都有什麼正義理念?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蘇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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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發展至今,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受到法律的規範和保護,它是支撐人類文明的一條主線,沒有人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和法律打交道。然而,在多數讀者的印象裡,法律充滿了行話、黑話,高深莫測的專業術語把法律武裝成知識的壁壘,極高的專業門檻使得大部分人隻有在遇到糾紛時才想到它,法律是一個冷冰冰的工具,令人望而生畏。
既然如此,撥開覆蓋在細節之上的纏繞枝蔓,理解法律的深層邏輯,顯然是十分必要的。三聯書店新近出版的《法律簡史:人類制度文明的深層邏輯》(桑本謙著),就講述了從返還法則到複雜的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現法律的深層邏輯,打破部門法的界限,以聯結思維取代割據思維,把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重新組合,進而實現法學内部及法學和其他學科的融會貫通,重新理解市場、政治、生态、人性等常識性問題。
邏輯的曆史,而非真實的曆史
作者桑本謙是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他在此書的序言中首先強調了“法律簡史”是邏輯的曆史,而非真實的曆史。在一般人眼裡,曆史是一些過去的故事,具體到法律人眼裡,則可能是那些偉大的法典,閃光的思想,還有卓越的法官、律師和法學家等。但在桑本謙看來,曆史還可以是一種知識編碼,一個按照時間順序(這裡指的是邏輯上的先後次序)組裝法律知識的框架,最終是為了呈現法律的底層邏輯。它究其根本是一個算法,本書将其鎖定為“返還法則”。它是人類制度文明的古老起點,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頭。
在作者的講述裡,從邏輯出發的“法律簡史”就是“返還法則”在法學領域由簡到繁、不斷演化的曆史。
首先,自然選擇鎖定了人性,也奠定了法律的基本邏輯。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背後的操控者遠不隻是文化、理念和主權者的命令,還有塑造了人類肉體和靈魂的DNA。在“自私的基因”影響下,人類個體也會出于本能沖動做出“利他”的行為,由此,他人的痛苦會成為自己的痛苦,他人的滿足也會成為個體自我滿足的組成部分。人類曆史上最古老的制度邏輯“返還法則”,就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它是法律的“曆史之根”。
所謂返還法則,就是演化博弈論中的著名策略——“以牙還牙”。倘若用一個數學公式來表達,返還法則就是x = y,即刺激=反應,或輸入=輸出。返還法則是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算法,所有複雜的法律制度都是由它演化出來的變體,就像根上孕育出的茂盛枝葉。支持這個推測的重要根據就是返還法則的簡單性,如果簡單的東西總是更早出現,那麼最簡單的東西就可以被視為最早的源頭——确實找不到比返還法則更簡單的制度邏輯。
然後,通過“還原”的方法,作者不僅将法律簡化為一份“雙邊合約”,從而确定了法律的最小單位,同時探究了人類制度文明能否以及如何發生于一個沒有公共權力的環境中,追溯了人類制度文明的源頭。霍布斯早在300多年前就做過類似的思想實驗,還因此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用以探讨人類制度文明起源的概念——“霍布斯叢林”。在霍布斯的“叢林”中,人類個體之間充滿了暴力和沖突,為了維護自身安全,他們不得不花大量的時間制作武器并進行巡邏,這就是最早的“安全投資”。當返還法則的優勢逐漸出現,人類能夠通過“以合作回報合作”的方式實現短暫的和平,并在此基礎上締結永久和平的合約。這時,安全投資就會被生産性投資取代。和平合約的締結讓人類能夠專注于物質生産和繁衍活動,對此類活動的規範則催生了人類曆史上最早也是最簡單的制度——産權制度和由産權制度衍生出的婚姻制度。作為一種橫向的合作模式,産權制度僅能處理個體之間針對“物”所發生的糾紛,卻沒有辦法實現人類群體大規模的合作,更無法承擔維持治安、抵禦外侮的功能。當扁平的社會面臨發展困境時,國家和強大的政權就應運而生,權力的峰值是人類制度文明的另一個維度。
國家的起源是個裡程碑式的事件,其重要性可類比生命有機體進化出了中樞。社會有機體的組織化水平大大提升,社會合作與市場交易的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除了原有的橫向交易,還會出現各種縱向交易: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精英和平民;人類制度文明實現整體性的躍遷和升級。隻有等國家的确立為人類社會帶來穩定、持續的和平之時,法律作為人類最重要的制度文明,才登上了曆史舞台。
從根本上說,法律是個演化的系統,複雜的法律決策需要借助試錯和演化來完成。返還法是最古老的制度基因,可以演化出無數種形态,産權制度、交易制度和婚姻制度都是返還法則在不同領域裡的制度分身,而法律制度中不同的懲罰方案則是返還法則的制度變體。以返還法則為底層邏輯,人類曆史上最古老的成文法《漢谟拉比法典》确立了古代法律傳統中的“同态複仇”原則——“挖去别人眼睛的人也要被挖出眼睛”、“打斷别人骨頭的人也要被打斷骨頭”。在“同态複仇”這一最原始的法律傳統中,蘊含着現代刑法中的“罪刑相适應”原則。當“同态複仇”的成本越來越高,其威懾力也越來越弱,立法者們逐漸意識到了對法律進行升級和細化的必要性。當侵占行為的破案率越來越高,以賠償代替肉刑就成為了一種更經濟也更有效率的妥協性方案。對侵占與盜竊行為之懲罰方式的區分,孕育着作為一個“有機體”的法律向看似分散的部門法的演化。在懲罰行為之外對社會個體合法權益的規定與保護,也成為了民法誕生并逐漸與刑法分離的邏輯起點。至此,現代法律就大緻完成了其從最原始的返還法則到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制度文明的演變。
當然,法律的演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曆史上的兩次産業革命改變了法律制度,并促進了刑事司法的人道化。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以互聯網為龍頭、由信息技術帶動的第三次工業革命又給法律制度帶來了新的沖擊。一方面,科技的進步推動了偵查手段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傳統案件的破獲率;另一方面,由技術發展導緻的犯罪手段的日益隐蔽和由經濟發展導緻的民事糾紛類型的多樣化,同樣對法律制度的演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法律經濟學的領域内實現“成本”和“收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也成為了現代法律制度必須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從割據到聯結,法律人的思維
傳統法學傾向于把法律分割成不同門類的領域,這種思維模式固然能夠讓初學者快速“定位”各個部門法的價值、功能和作用,卻制造并加深了法律内部的割據狀态,在很大程度上也削弱了法學理論的權威性。在《法律簡史》中,作者則認為,隻要理解了法律的底層邏輯是返還法則,就會發現看起來“各自為政”的部門法其實存在着千絲萬縷的聯系,它們在本質上都是返還法則在不同領域的制度演化,在功能上則通過模拟市場來管理社會。這種聯結思維打破了由傳統法學思維制造的割據狀态,讓看起來“枝葉繁多”的法學理論變得簡潔、清晰、層次分明,同時,它也打破了法學和其他學科的知識壁壘,實現了不同學科、不同理論之間的融會貫通。
在作者桑本謙看來,市場在人類制度史上不僅是促進和平的力量,也是管理社會的力量。市場能夠向生活在社會有機體中的每一部分發出指令,告訴它們做什麼、做多少和怎樣做。市場内在蘊含着管理社會的精巧邏輯,法律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模拟了市場。可以說,“較低成本負責”原則既是市場的邏輯,同時也是法律的邏輯。在這個意義上,法律的底層邏輯并不像傳統法學家所理解和期待的那樣是公平正義,而是一種模拟市場交易原則的理性選擇。
從民法中的“完美賠償”到刑法中的“罪刑相适應”、“疑罪從無”,背後的邏輯既不是康德意義上“人是目的”的道德法則,也不是傳統法學家所認為的對公平正義的追求,而是市場交易原則下的“邊際效益”。當預防犯罪的成本要高于犯罪造成的損失時,這種預防就會變成無效行為。因此法律在追求公平正義之前,首先要考慮如何運用最低的成本去預防犯罪、如何利用最少的資源在更大範圍内化解糾紛。在這一意義上,無論是刑法、民法還是其他種類的部門法,都内在模拟着市場交易的原則,他們都需要尋找“成本”和“收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點,以在理性選擇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維護正義。
法律的聯結思維打破了部門法“各自為政”的割據狀态,同時也打破了法學家自認為的法律的封閉狀态,它讓法律作為一個“有機體”重新煥發了生機與活力,也讓法律得以走出自己的“伊甸園”,和經濟學、社會學乃至生物學、物理學進行深度的交流。
概而述之,本書是一本專業、嚴謹、兼具颠覆性與可讀性的法學通識作品。對于普通讀者來說,本書打破了一般的“門外漢”對法律的刻闆印象,有助于人們從日常熟悉的思維邏輯出發,理解法律的内在演化過程及其和現實生活的關系。對于有法學背景的專業讀者而言,本書破除了部門法之間的藩籬。作者通過對民法、刑法等部門法的追本溯源,梳理出它們背後的共通法則,進而總結出一套底層邏輯,指導法律人解決一些之前看似疑難的問題,從而更好地運用法律。
本書在講法律的同時,對市場、政治、生态、人性等和人類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常識性問題也進行了論述,作者在書中大量引用文學、曆史、生物、生态學、經濟學、工程學、邏輯學等多種學科的知識,以聯結思維和跨學科的視角對人類制度文明的内在邏輯進行了細緻的分析。厘清常識不但可以幫助讀者開闊視野,還可以将真正的問題以一種返璞歸真的方式呈現出來。正如作者所言:“如果滿腦子知識隻是一盤散沙,那和滿腦子八卦也沒什麼區别。知識不見得産生力量,隻有組織良好的知識才會産生力量。”這一打破學科壁壘的嘗試十分難得,為當下社會科學普及讀物的寫作提供了很好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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