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意向金可以退嗎?當然可以
現在房地産行業如火如荼,在樓市還沒開建就開始賣房子,導緻客戶還沒見到房子就需要付一筆意向金,其實也不一定叫做意向金,現在很多公司為了鑽法律的空子就做别的款項,錢也不是到公司賬戶,就是為了讓你即便見到了房子也跑不了了。
襄陽市的一家房地産開發公司就是這樣,于某在某梁的房地産開盤時候就去搶房子,房地産銷售人員稱我這個房子,地段在某某火熱地段,以後這裡就是商圈,然後又靠近小學,旁邊就會建醫院,一起去交意向金的很多,今天隻有一百個名額,于某就被說的有些心動了。
然後向經理讓他付一筆兩萬元的意向金,這樣就保證你可以搶到房子了,而且這兩萬塊到時候購房相當于四萬塊,不然就需要多付兩萬塊,于是就付了這筆意向金。
房子建好了于某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房子構建很差,附近的一些設施也沒有什麼動靜,就想退回房子的意向金,可是公司怎麼都不退,說這個錢也沒到我們公司,而且你違約了。
這種意向金一定要注意,一般都是個坑,特别是如今的房地産行業,即便是一些較大的項目和房地産商的房子也是如此,意向金盡量不要交,交了的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購房誠意金也稱意向金,不是規範的法律概念。
購房誠意金主要是在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意義是表明雙方都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向,但雙方對于合同的具體内容還沒有确立具體的約定,此時的合同暫處于在約定或等待約定的階段,雙方有意向簽約或預付款的性質。
所以,購房誠意金對開發商的約束力遠遠不如違約金以及定金。購房者在正式簽約購房合同之前提出退還購房誠意金,開發商應全額無條件退還誠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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