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過戶還能要回來嗎?注意一個時間節點,1999年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的通知》發布指出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更不得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産證,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宅基地過戶還能要回來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注意一個時間節點,1999年。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的通知》發布。指出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更不得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産證。
也就是說,1999年,是國家最早出台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宅基地政策的時間。直到現在,國家都沒有放開這項政策!所以,1999年之前賣出的宅基地,農民是沒有權利要回去的。而1999年之後賣出的宅基地,該買賣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算簽了合同也是無效的,可以要回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