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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歲大學教授娶小保姆

寵物 更新时间:2024-08-14 19:07:56

67歲大學教授娶小保姆?“我花了6萬元真心誠意尋覓伴侶,​誰知到​頭來差點成了“第三者””,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67歲大學教授娶小保姆?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67歲大學教授娶小保姆(47歲高校女教授花6萬尋覓伴侶)1

67歲大學教授娶小保姆

“我花了6萬元真心誠意尋覓伴侶,​誰知到​頭來差點成了“第三者”。”

上海的王女士今年47歲,

在高校工作,

雖然平時工作繁忙,

但仍然對婚姻和愛情心存向往。

去年她在機構花費6萬元

希望求得一份靠譜的緣分。

雖然“紅娘”反複強調審查嚴格,

但最後還是介紹了一個

“未離異”男子,

王女士險成“第三者”!​​

​​女教授支付6萬元入會婚介

對方反複強調自己“很靠譜”

去年6月,王女士所在高校工會與“我主良緣”開展線上交友活動,根據當時填的資料,此後王女士多次​受到​對方的短信和電話。去年10月17日,她終于答應去肇嘉浜路婚介機構徐彙門店面談。

王女士回憶,當時在一個密閉的小房間裡,“紅娘”告訴王女士,他們作為一家“高端”婚介機構,在全國有60多家門店,其中上海有2家,他們對會員要求高、審查嚴,還列舉許多大齡會員成功結婚案例。

“紅娘”表示,考量到年齡因素,王女士的擇偶範圍比較窄,所以婚介費定價高,需要5萬元。随後,對方又提出一種方案,稱隻需再多付1萬元,就可以享受“婚介返款”優惠活動,即隻要王女士在一年内登記結婚(伴侶條件不限),機構就會退還她六成的婚介費。

兩三名“紅娘”輪番遊說下,

王女士稀裡糊塗交了6萬元會費,

事後才補簽了合同。​​​​​​​​​​​​​​​​​​​​​​​​​​​​​​​​​​​​​​​​​​

​​​​​​​​​​​​​​​​​​​​​​​​​​​​​​​​​​​​​​​​​​從這份婚姻介紹服務合同中,

大家可以清楚看到

王女士要求擇偶對象婚姻狀況

為“未婚”或者“離異”,

匹配對象人數為6人↓​​

​​即使“紅娘”反複表示

會員審查審查嚴格,

但沒想到不久後還是翻了車...

婚介對象身份存疑,

王女士:他感覺像個托...

10月底,“紅娘”向王女士介紹了49歲張先生,稱對方離異、國外旅居多年,目前在外企擔任項目經理,年薪50萬元以上。​​

​​王女士本想在見面前,先看一下彼此的相關資料,但“紅娘”以保護個人隐私為由拒絕。

在和男子線上交流的過程中,王女士開始慢慢覺得異樣,對方雖然一直和他聊天,但從不約見面。就在王女士向機構提出換人要求的當天,對方立刻約見面了。​​

​​但随着進一步接觸,

王女士愈發覺得不對勁。

她發現張先生工作不穩定,

一直在求職面試。

今年年初,心生懷疑的王女士向婚介機構求證男方信息,兩位“紅娘”言之鑿鑿,前期已審核過相關材料,男方的行業受疫情影響,才導緻工作不穩定。

王女士表示,每每和張先生聊到結婚話題,他總是語焉不詳。他表示和前妻在國外分居半年以上,在當地等同于離婚。但王女士追問,既然視為離婚,那以後能否辦結婚手續時,張先生卻不作答。

而當把這一情況告知“紅娘”時,

對方立刻提議給她重新換對象。​​

​​崩潰!

男方原來沒離婚

今年9月,王女士要求婚介中心出示張先生相關材料證明,但工作人員以男方合同服務到期為由,證明資料可能都​已​注銷來搪塞。​​​

向機構交涉,工作人員表示男方資料可能都已注銷

​​​後來,張先生本人向王女士坦言,最初沒有向婚介機構提交離婚證明。他隻是強調國外婚姻狀态和國内不一樣,并表示這些信息沒有向機構隐瞞。

相關負責人杜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張先生簽署的單身承諾函和電子合同,并強調工作人員和他通過微信确認資料屬實,但确實沒有審查過離婚證明,并表示“如果會員不願提供,機構也無權強迫。”​​

工作人員和張先生微信确認資料屬實

​​

張先生簽署的單身承諾函

​​​記者進入婚介中心暗訪!

原來介紹“成功”才能拿提成

近日,記者來到肇嘉浜路婚介機構徐彙分公司暗訪。一走進店内,隻見前台醒目張貼着“中國高端強婚戀服務創導者”幾個大紅字。

​​起初,前台頗為警覺,表示他們隻接待和“紅娘”提前溝通預約過的客戶。

随後記者被領入一小房間,一名自稱是婚戀咨詢師的女士向記者介紹,,會員費用主要由擇偶需求和實際情況來決定,沒有統一收費标準。并透露她每天差不多接待四五位客戶,如果聊下來覺得成功率不高就不介紹,畢竟隻有成功才能拿提成。

律師指出,

此類合同勿信“口頭承諾”

那麼婚介中心和客戶簽署的

承諾函能否成為單身的合法證明?

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的梅穎達律師指出:自行簽字的承諾書不能成為單身的合法證明,能證明離婚的依據隻有離婚證、判決書或調解書,婚介機構不能僅憑男方簽署了承諾書就完成了其查詢的居間義務。

“在給求偶者推薦對象前,婚介服務公司應督促相關個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作好​盡職調查。”

“即使出于保護個人隐私考慮,不向求偶者提供相關适配人的證明材料,但還是應當說明已收集核實哪些材料,詳細告知相關适配人未提供的材料及對應的風險。”

在徐彙區消保委和記者的介入下,

婚介機構目前

已同意向王女士全額退費。

然而,類似這樣成功退費的案例還是少數。記者從12345市民服務熱線了解到,關于婚介機構投訴屢見不鮮。收費标準不設限、監管措施不到位、法律規定不明确……求偶者屢屢上當,舉證艱難,投訴無門。

​​法律人士提醒,

單身男女如果尋求婚介服務,

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 正當的婚介需求應落實在合同中,不要聽信他人的口頭承諾。

2、提供的個人資料最好打上“僅供婚介服務公司備案”的水印,以防資料流失造成自身損失。

3、需謹防“婚托”詐騙,若發現婚介服務公司或有關異性有可疑的借款、借名、代簽等行為,應當嚴詞拒絕,并向公安等相關部門上報。

如今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交友,

婚介市場需求火爆,

但監管力度似乎并沒有跟上。

誰能給婚介機構套上”緊箍咒“?

誰能讓單身那女們不再”踩坑“?

大家對此怎麼看?

歡迎評論區留言!

(來源:新聞坊)

原标題:悲催!花了6萬元找婚介,滬上高校女教授險成“第三者”!

編輯 施尚景 見習編輯 苗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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