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高級記者 王選輝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高山鎮院西村村民林文金向澎湃新聞反映稱,他在去年年底突然發現他們三兄弟的一畝多土地早在8年前就被征用,自己卻一直不知情,沒有收到通知及補償款。随後,他通過12345政務便民熱線等途徑投訴反映。
澎湃新聞檢索發現,近期,福清市相關部門對此事進行了答複。福清市自然資源局稱,案涉企業——福建省鐵龍建材有限公司(下稱“鐵龍公司”)于2013年3月通過農用地轉用等方式征收了包括耕地在内的30多畝土地。次月就将114萬餘元征地補償款撥付至院西村村委會,由被征地村民領款。
鐵龍公司大樓。本文圖均為受訪者供圖。
福清市高山鎮政府在答複中稱,目前,林文金三兄弟的征地款仍暫時存放在業主單位,業主方表示該款項随時可以前往領取。
福清市自然資源局表示,經調查,發現鐵龍公司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占地建設水泥地等情況。高山鎮政府也明确,鐵龍公司大樓未取得施工許可手續進行部分建設,該項目并未通過驗收和産權登記。
福清市自然資源局認定鐵龍公司超出紅線占地建設。
村民反映土地被征多年不知情
林文金稱,2012年年初時,鐵龍公司有和他們溝通過征地事宜,他們三兄弟沒同意,後來鐵龍公司相關人員與其溝通租地,雙方簽訂了為期十年的租賃合同。鐵龍公司負責人李榮華也向澎湃新聞證實,雙方确實在2012年簽訂了為期十年的租賃合同。
此後多年,林文金三兄弟陸續出門創業,沒太注意家裡的這一畝多地的情況。直到去年底,租地合同快要到期了,林文金才前去了解,沒想到被村裡幹部告知,土地早在2013年就被征用。
林文金稱,自己找了村鎮反映無果,便通過福州市12345便民服務平台進行了投訴。
福清市高山鎮政府2022年4月15日在答複林文金情況反映時介紹,鐵龍公司于2012年向福清市土地發展中心預申請位于高山鎮院西村的一塊土地作為工業用地,地塊編号為福清市工業儲備地2021-026号,土地面積為2.2632公頃。2013年3月,該宗地獲得福建省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複(閩政地[2013]156号)。
福清市自然資源局在答複中稱,156号文同意征收高山鎮院西村土地33.948畝(其中耕地28.1085畝)。該項目用地審批後,原福清市國土資源局履行征地程序,2013年3月19日,福清市政府發布《征收土地公告》(2013[年]第38号),2013年3月21日原福清市國土局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3[年]第38号),兩個公告均張貼在被征地村委會公示欄内。
2013年4月,原福清市國土資源局按每畝33800元,将項目補償費1147442元撥付至高山鎮院西村村委會,由被征地村委會通知被征地的村民到村委會領取征地補償費,将征地補償費分配方案和發放名單在村委會公示欄進行公示,并交付土地。
上述征地就包括了林文金三兄弟的一畝多土地。
高山鎮政府表示,2013年的征地款仍暫存業主單位。
拆遷補償款至今暫存業主單位?
當時的拆遷補償款是怎麼發放的呢?在4月18日的答複中,高山鎮政府表示,當時村報賬員去鎮裡申請,再到銀行領回該項目土地補償款,然後到村委再把現金轉交給鐵龍公司李鐵和李榮華,李鐵和李榮華是父子關系,當初村主任林學偉也在現場。
澎湃新聞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李鐵系鐵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山鎮政府在答複中稱,村主任林學偉安排現金轉交給鐵龍公司負責發放給征地村民,至于不夠部分由鐵龍公司負責。每一家發放金額要簽字蓋章,村民代表簽字,發放完名單交到村委上報給财務有關部門。
答複還稱,轉交給鐵龍公司現金的地點在院西村村委二樓會議室。當時現場還通知一些村民過來領取征地款。部分因村民沒有過來領取,由鐵龍公司負責發放給村民。
對于林文金三兄弟的征地款,高山鎮政府表示,該地塊的征地款當時是由村和業主按照當時的征地補償标準和政策逐戶發放給村民。目前三兄弟的征地款仍暫時存放在業主單位,業主方表示該款項随時可以前往領取。
林文金表示,去年年底找到村委會了解情況,村幹部向其提供了2013年的征地補償登記表。林文金提供的登記表顯示,表格登記了林文金三兄弟被征地面積、領款數額及當事人簽字。
他表示,自己從未和鐵龍公司協商,也沒有同意過自己的土地被征用,從來沒有在什麼協議、領款單中簽字,“首先要搞清楚事實,再确定是否要領款,不能稀裡糊塗就過去領所謂的‘征地款’”。
6月8日,澎湃新聞聯系林文金提供的征地補償登記表上顯示的款項發放經辦人蔡梅珠,蔡梅珠表示,電話中說不清楚,有事可以到村裡來(了解)。
征地企業存在未批先建,項目未通過驗收
林文金在投訴時注意到,鐵龍公司在征地上可能存在問題,還存在未批先建、占用土地等情況。
高山鎮政府答複的信息顯示,2014年4月,鐵龍公司競得該宗建設用地使用權,2015年左右該公司進行辦公室大樓建設。但因該公司計劃建設的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未能取得特許經營權批準,故生産車間未能按照預期開工建設。
高山鎮政府稱,對于林文金投訴該公司辦公室大樓坐落于該宗地批準的征地紅線内,該公司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後,未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即進行部分建設,因此該項目并未通過驗收和産權登記。
高山鎮認定鐵龍公司大樓未通過驗收和産權登記。
福清市自然資源局在5月11日對林文金等人的信訪投訴進行答複時稱,鐵龍公司未經批準超出審批紅線擅自占地建設水泥地(位于原出讓地與道路間)面積約為2.5畝,該局已函告高山鎮,要求高山鎮按照福清市“兩違”綜合治理相關規定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6月7日,鐵龍公司的負責人李榮華向澎湃新聞表示,當時征地是直接對接當地政府,整個征地程序、發款手續都是合規的。由于當時的特殊曆史原因,建設大樓時沒有驗收和辦下來産權證,但房屋質量一定是不存在問題的,這個可以放心。
高山鎮石姓副鎮長向澎湃新聞表示,針對這個事情,鎮裡有過一定了解,和相關當事人也有在溝通,鐵龍公司的曆史征地和後續處置情況确實存在一定的遺留問題。對于鐵龍公司被指存在的未批先建、超紅線占地建設等相關問題,石姓副鎮長表示,具體會和市自然資源局商讨後再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金潔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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